第578章 游戏机器人

    第578章 游戏机器人 (第1/3页)

    “王者荣耀”的想法其实早就出现在靳长歌脑海中了,只是靳长歌一直没腾出手来。

    想想曾经那个世界中,“王者荣耀”火起来的时候,那真是全民王者也不为过。

    “王者荣耀”比“英雄联盟”更加具有优点。

    第一,前者是手游,现在这个社会,基本上每个人都会有个手机,而且基本都是智能手机,所以人们可以随时随地都可以玩。

    而且“王者荣耀”一局的时间并不太长,相比于“英雄联盟”一开就是40分钟到几个小时的“耗时”,前者则需要20分钟就可以了!

    或者在下班后。

    或者在放学后。

    或者在吃饭后。

    或者在地铁上。

    或者在公交车上。

    .......

    随时随地都可以玩一玩!

    第二,“王者荣耀”与“英雄联盟”一般,都是一款竞技类游戏。

    “英雄联盟”为何能够火遍国内?

    除了它具有竞技的特点外,还是多人合作模式,可以说,它具有美国式那种“个人英雄模式”,也具有中国的“团队合作共赢模式”。

    一个人不可能打败全场,它需要团队之间的配合才能获胜;而一个人虽然不能决定全场胜负,技术好的却可以带动全场!

    这就是既矛盾又不矛盾的神奇之处!

    也是“英雄联盟”的诱惑之处!

    而作为“英雄联盟”的模仿版,“王者荣耀”具备前者的所有优点!

    甚至说犹有过之!

    那个时候最流行的两句话是:

    “小朋友,你妈喊你回家做作业呢!”

    “女同学,你男朋友找你去逛街呢!”

    这是玩“王者荣耀”最坑的两类人:

    一种是小学生。

    另一种是女大学生。

    姑且不说技术,但说说这句话代表的意义。

    小学生。

    女大学生。

    也就是说,玩“王者荣耀”更多了两类人群,还用说什么吗?

    还用说“王者荣耀”为什么会火吗?

    还用说“王者荣耀”火到什么程度吗?

    直到腾讯这次突然出手,靳长歌才想起了这个游戏。

    但是这个游戏曾经也是腾讯的搞出来的,类型大概是模仿“英雄联盟”,靳长歌现在若是搞,那就面对一个问题:

    涉及不涉及侵权?

    还有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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