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8章 游戏机器人
第578章 游戏机器人 (第1/3页)
“王者荣耀”的想法其实早就出现在靳长歌脑海中了,只是靳长歌一直没腾出手来。
想想曾经那个世界中,“王者荣耀”火起来的时候,那真是全民王者也不为过。
“王者荣耀”比“英雄联盟”更加具有优点。
第一,前者是手游,现在这个社会,基本上每个人都会有个手机,而且基本都是智能手机,所以人们可以随时随地都可以玩。
而且“王者荣耀”一局的时间并不太长,相比于“英雄联盟”一开就是40分钟到几个小时的“耗时”,前者则需要20分钟就可以了!
或者在下班后。
或者在放学后。
或者在吃饭后。
或者在地铁上。
或者在公交车上。
.......
随时随地都可以玩一玩!
第二,“王者荣耀”与“英雄联盟”一般,都是一款竞技类游戏。
“英雄联盟”为何能够火遍国内?
除了它具有竞技的特点外,还是多人合作模式,可以说,它具有美国式那种“个人英雄模式”,也具有中国的“团队合作共赢模式”。
一个人不可能打败全场,它需要团队之间的配合才能获胜;而一个人虽然不能决定全场胜负,技术好的却可以带动全场!
这就是既矛盾又不矛盾的神奇之处!
也是“英雄联盟”的诱惑之处!
而作为“英雄联盟”的模仿版,“王者荣耀”具备前者的所有优点!
甚至说犹有过之!
那个时候最流行的两句话是:
“小朋友,你妈喊你回家做作业呢!”
“女同学,你男朋友找你去逛街呢!”
这是玩“王者荣耀”最坑的两类人:
一种是小学生。
另一种是女大学生。
姑且不说技术,但说说这句话代表的意义。
小学生。
女大学生。
也就是说,玩“王者荣耀”更多了两类人群,还用说什么吗?
还用说“王者荣耀”为什么会火吗?
还用说“王者荣耀”火到什么程度吗?
直到腾讯这次突然出手,靳长歌才想起了这个游戏。
但是这个游戏曾经也是腾讯的搞出来的,类型大概是模仿“英雄联盟”,靳长歌现在若是搞,那就面对一个问题:
涉及不涉及侵权?
还有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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