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6章 高丽丧权辱国《除夕条约》【5】

    第836章 高丽丧权辱国《除夕条约》【5】 (第3/3页)

 【除夕条约】规定,大明提供100门大炮、相关炮弹、一万火铳,还有一百万子弹(以上都是二手货),高丽一方购买费用为5000万两。包括以现货黄金交易500万两。大明同意高丽以规定的十三种货物(高丽参、铁矿、木材、皮毛、粮食等),在未来20年中,逐年偿还。第一年偿还的货物总价值,不低于一千万两。

    【除夕条约】另一条重要规定,作为大明优惠支援的代价,高丽感激大明,视大明为父国,开放新义州(朝鲜北部港口)、仁川(中部港口)、济州(南部港口)等沿海3座城,作为大明远洋舰队的驻地。大明可在三城的港口周围驻军。

    这个协议签订完,严嵩看着李成桂用颤1抖的手,在上面盖完国玺,用印生效,心中满意。

    这份协定,以大明的废旧军火,换来了这么多钱财,还有物资,甚至还获得了高丽三座沿海港口的驻兵权。对大明来说,可谓一本万利,对高丽来说,是不折不扣的卖国条约啊。

    5000万白银当然是天价,但更要命的是新义州、济州和仁川,足足三座最重要的港口,都落入了大明海军之手。

    此时大明海军还没成形,看不出对朝鲜的危害,但不出5年,当李成桂再看到那排水量1500吨、上百巨炮的海上巨兽——大明风帆战列舰,遮天蔽日出现在朝鲜港口,将朝鲜当做海外基地,肆意横行的时候,那肠子都要悔青了。

    但李成桂这种老狐狸,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李成桂心说,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

    没有大明这些火器、火炮的支援,他就不可能对付的了崔莹,镇压地了国内叛乱。

    至于卖国?

    尼玛那前提是有国可卖啊!

    如果他还是高丽君主,地位稳固,他当然不会签署这等卖国条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