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2章完成

    第2202章完成 (第2/3页)

,要是没有合约的话,借就很难借了,要是之前跟某个品牌有过合作的话,也会好借不少要是从来没有过任何品牌合作的话,基本上是借不到。

    除非是突然爆红的那种。在艺人当中,跟品牌商借衣服,借到什么样的衣服,有时候也会被人看做是这个明星是哪个咖位的,越红的艺人越好借,越黑的越难借,男生还好一点,可以去西装店里面去借,女艺人比较惨,借不到的话,只能是自己买。

    话扯远了,拍摄结束之后,金明浩跟摄像师还有主编一起坐在电脑前面,挑选着照片,挑选了一个多小时,算是挑完了,主编一共要了15张照片,剩下的照片则是被走过来的金秀妍拷贝进带来的U盘里面去了,而电脑里面的照片则是被金秀妍扔进了垃圾桶里面,然后彻底删除,为什么这样做,因为合同上就是规定了这样,杂志社就要15张他们给的钱就是这15张的钱,而底片则是被摄像师保管,以后杂志社想要再用的话,需要联系金秀妍跟摄像师双方,有人会问,杂志社不会偷偷联系摄像师吗!

    不会,为什么,很简单,合同里面规定的内容,给的钱就是这15张,想要用其他的照片必须要联系金明浩跟摄像师联系,这涉及到了两个权利,一个是金明浩是肖像权,要是杂志社敢多用,金秀妍可以拿着当时签订的合同,对杂志社进行上告,结果吗!

    自然是一告一个准,没有出错,因为你付的钱就是这15张照片的,而另一个就是著作权,著作权自然是摄影师的,是人家拍的,有人会问不是杂志社请摄像师来拍的吗!

    又怎么会给摄像师呢!这还是合同的事情,因为杂志社跟金明浩签订的是拍摄合同,也可以说是使用金明浩肖像权的合同,而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杂志社又没有在摄像师的合同里面又没有直接说版权是杂志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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