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身世

    第九十五章 身世 (第2/3页)

沌的状态,也磨掉了他身上出身市井的浮躁气息,让他第一次觉得生命是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的。2年服役期满之后,因为表现突出,他被继续留在了大队,并且更加频繁地参与实战行动。那时候,温云起还一度以为自己也许一辈子都会是一个军人。

    然而,生命的玄妙和乐趣也许就在于根本无法预测。在一次多国联合的大型扫毒行动中,孙均带领他和其他十几名战友组成突击分队,他们的任务是为大部队清障,趁夜摸黑穿越无人区去捣毁毒贩的军队最大的一个军火库。

    本来任务进行得很顺利,但在撤退时,殿后的战友不慎踏中对方步下地雷,当即整个脚掌被炸飞,同时把正处于狂躁状态的大批敌人引了过来。

    孙均衡量了当时的局势之后,下令加速撤退,以免造成更大的伤亡。但温云起不同意,那个战友是和他朝夕相处了快四年的人,也是第一个对他表示友善的人,他不愿意走,他还大骂孙均是“孬种”、“冷血动物”、“胆小鬼”。

    然而,在战场之上,一秒的延误,情势就大为不同。敌人并不是省油的灯,循着行迹很快就逼近了他们的退路。结果,又有两名战友牺牲,就连他也被从后腰的位置一枪贯穿,如果不是孙均把他扑下山坡,只怕他也会被拦腰打成两截。

    事后,虽然孙均一个人扛下了所有的责任,但温云起在病床上躺了两个月之后还是离开了部队,因为温庆邦这时候才发现儿子是在特种部队,从事着这样高危的职业,再加上他猛然意识到自己或许只会有这么一个儿子——这是他唯一的继承人,不容有失。

    如果只是温庆邦的要求,温云起根本不会理睬,因为15岁之前的那么多年,他从来不知道自己还有一个父亲。但是,他敌不过周卫红的眼泪和哀求,当她泪眼滂沱地拉着自己的手,甚至下跪时,他再刚强也只能弯折。

    对这个柔弱却又好强的母亲,温云起恨过她,却也全心全意地保护着她,上一次看到她这样流泪还是入伍前的那一次闯祸。

    因为是私生子,他从小就被人叫做“偷生仔”、“杂种”、“野仔”,受了不少周围人的歧视和羞辱。又因为他母亲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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