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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异看了任时文的案卷,正如任青青所说,是以勾结苗方之名族诛,理由是,任时文将芒州的荒地划出来,招揽苗方之民耕作,更给与牛犁镰耙等必备的农具,朝庭认为他这是养贼自寇,而任时文的辨解是,苗方之所以时来掳掠,便是因生活无着,若给以田地,使其有所居有所养,自然也就不会再行掳掠叛乱之事,久而久之,可使苗方蛮夷之民自化,再无侵边之事。

    于异虽然不问政事,但也知道任时文说的有道理,可惜任时文的辨解给说成了诡辨,还是族诛,至于任青青说的,任时文举报郁重秋走私的事,案卷中一字也无,任时文给捉拿进京受审时,肯定是说了的,不过案卷里没记载罢了,这也正常。

    于异同时也把郁重秋的卷宗调了来,先行了解一下——他知道查案之前,先看卷宗先了解情况,实在已经是大大的进步了,他当了这官,还是有些变化的。[www.kanShu.com]

    郁重秋今年五十五岁,官宦子弟,少不习文而好武,先以良家子充禁军,后外放,由佐尉做起,三十年间,做到了权重一时的大都督之职,天界的官职和下界是一样的,或者说,下界一切本就是学的天界,州牧同样是正二品,管民事,大都督为从二品,管一州军政。

    天界与下界不同的是,十万天兵,只能由天兵府调动,得由天帝下旨,天兵府发符,除此任何人无权调动,五十卒离辖区三百里,便是抄家灭族的重罪。

    芒州虽近苗方,但只有五千天兵,而且郁重秋还无权调动,那郁重秋这个大都督岂不是个空架子?不是的,天兵是固定的,由朝庭供养,但各州郡是可以养乡兵的,尤其是一些边远州郡,几乎每郡每县都有乡兵,所谓乡兵,就是本乡本土的兵,或者说,就是不离乡土的兵,有事则集而为兵,无事则散而为民,这样即可以在缓急之时可仗之为用,又不废朝庭粮饷,其实是个好办法,当然好办法到后面往往变了味,那又另说。

    芒州因地近苗方,所以乡兵的编制比较大,在册的乡兵居然有六十万之众,这个六十万是怎么个说法呢,就是五户取一丁,也就是五户人家中,至少要抽一个乡兵出来,也就是要五户养一个乡兵,说是聚则为兵散则为民,但打仗要兵甲器具啊,出征要吃用睡裹啊,这些钱从哪里来,就是从这五户人家来,当然这只是在册的,平时不可能把这六十万人聚起来的,那还了得,但平时不聚兵,钱却要缴的,即然不聚兵,钱哪去了?这就是善政用歪了成弊政了。

    乡兵是轮流值更的,六十万在册乡兵,分为六班,每班十万人,值更两月,这就是郁重秋的手中,随时有十万乡兵在握,紧急之时,一声令下,可抽取六十万乡兵,当然,乡兵装备简陋,

    也缺乏训练,说是六十万,数目吓死人,真正的战斗力却有限得很,但有兵总比没兵强,而且郁重秋私养了五千亲兵,装备精良,号称五千玄甲骑,这个战斗力不会比天兵差,当然,名义上仍然是乡兵,朝庭给他的亲兵只有五百人的,但这个不可能有谁会去跟他计较。

    身居高位,手握重权,这就是于异从卷宗里感受到的郁重秋,至于其它的,卷宗里不可能再有,而朝庭给郁重秋的考评是:修兵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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