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6章 犹太军团(感谢红花!)
356章 犹太军团(感谢红花!) (第2/3页)
好在武爱华与德国的关系一直保持得相当不错,中国引进犹太人的进展相当顺利。在与德国签定相关协定的1938年,就引进了50万犹太人,其中约有15万左右的熟练工人;而1939年引进的犹太人则高达120万人,能够进工厂从事相关技术工作的人员近40万人。
这些犹太技术工人,在汉语学校进行了约一个月的简单汉语培训后,就开始到各地企业“上岗”。当然,他们的待遇是优厚的,日常生活,他们也有自己相对独立的小区。不过,在一些技术含量很高的企业里,犹太人必须与企业签订一份“技术保密协议”。
在大量普通犹太人涌入中国的同时,犹太复国主义组织的上层人物也到达了中国。根据与犹太人的有关协议,这些家伙在中国进行投资的同时,也获得了武爱华和中国政府的支持。
不过,犹太富翁在中国的投资并不是随心所欲的行为,而是有一些限制。这些限制包括:在金融型企业的投资,犹太人的股分不能超过百分之三十;在资源型企业的投资,犹太人的股分不能超过百分之四十九;只有在竞争型的生产企业里,犹太人才可以享有完全独自的机会。
而且,在雇佣人员上也有特别的要求:金融型企业,中国籍雇员不能低于百分之五十;资源型和竞争型企业,中国籍雇员不能低于百分之七十。
当然,这一规定并非天生就针对犹太人,而是针对所有外国投资者的。
金融型企业,对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的影响十分巨大,如果外国投资者的股份太多,并不利于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政策的整体推进,甚至会影响到一个国家的政局稳定。
一个国家的资源,是造物主对这个国家全体居民的恩赐,理当由这个国家进行开发或主要由这个国家进行开发,以享受这种开发带来的各种便利。如果这类企业允许外资占主要股分,损失的不仅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甚至会带来诸如环境恶化、资源枯竭等灾难性的后果。
至于竞争型企业,或产品生产型企业,后世的经验证明,大多数国家对此均不作明显的限制。即便后世的国际产业大转移,也不是国家政策干涉造成的,而是市场经济自由选择的结果。只是,当后世天朝享受着这种产业转移带来的好处时,并没有因此提升自己的技术实力,反而更加受制于人。
武爱华大量引进犹太人,并不是基于人道意义的同情。
民族与民族之间,且不说是奴役与被奴役的关系,至少是相互竞争生存权的关系。从后世的一些分析看,希特勒排犹,并不是希特勒个人品质有什么问题,而是犹太人与西方其他民族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譬如欧洲一直存在着反犹的传统,譬如宗教矛盾,犹太人信犹太教,欧洲大多数人信基督教,而大多数基督教徒认为,是犹太人将基督钉死在十字架上的。
犹太人中有很多成功的商人和银行家,在经济萧条的时代,他们的财富引起人们普遍的仇富心理,同时,这些财富也让想通过侵略战争成就第三帝国梦的希特勒垂涎三尺。而犹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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