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十一
第28章 十一 (第1/2页)
欺辱柳莺莺的男人,即刘监镇和衙前,加起来的数量,正好是十一。
“头儿,有一位郎君,坐在石狮前,抱着一把卷刃的菜刀,说是要自首。他声称,他杀了刘监镇,还有十位衙前。这十一个人,残害了他未过门的妻子,他必须报仇。”有年轻衙前,抱拳作揖。
话音刚落,柳莺莺失声痛哭,追悔莫及。
前世今生,杨郎都被她害惨了。
“柳娘子,随林某走一遭。”林都头叹道。
这个刘监镇,为老不羞,坏事做尽,确实该死。
可是,杨郎君要赔上一条性命。
根据大梁律例第十二章,杀人者偿命。杀十人以上的,立即偿命。
当然,磁湖镇没了监镇,不能判斩立决。
杨郎君将被收押起来,运往江夏郡。
江夏郡太守也会判杨郎君斩立决。
“杨郎,不值……”柳莺莺抱着杨郎君,哽咽道。
“莺莺,没有值不值。我家莺莺胆怯,不知道如何抵抗坏人。我将坏人都杀干净了,以后莺莺的路就好走了。”杨郎君轻轻抚摸柳莺莺的发髻,柔情似水。
石初见状,很是感动,悄悄落泪。
这世间,竟然当真有痴情儿,甘愿为了情人杀人偿命。
“阿初,别信,杨郎君只是个例。”阿絮低声道,语调沙哑。
阿絮也被杨郎君感动了。
不过,那只是柳莺莺命好罢了。
就是不知道,柳莺莺如果不是花魁娘子,杨郎君是否还会关注花魁娘子。
最后,杨郎君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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