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不跪
第21章 不跪 (第2/2页)
一章,唯有犯人亲属,方可替犯人伸冤。柳莺莺,请回吧。”刘监镇恼道。
“刘监镇,根据大梁律例第一百零二章,犯人若无三代直系亲属,可由亲朋好友代替伸冤。时任户部侍郎章淮,曾经参与大梁律例的注解,便指出来,这亲朋好友,可以是犯人所认定的好友,由街坊邻居作证,也可以是未婚妻或者未婚夫,有一纸婚约为证。”蔡君望负着双手,长身玉立。
刘监镇听后,半晌不接话。
因为蔡君望字字句句都是对的。
刘监镇刚才故意不说出大梁律例第一百零二章,就是忽悠柳莺莺不懂律法。
其实,就算是饱读诗书的秀才,也未必通晓大梁律例。
大梁律例经过三次大修订,五次小修订,十分冗长。
“堂下何人,为何不跪!”刘监镇灵光乍现,颇为理直气壮。
“民女石初,拜见刘监镇。”石初跪地,抱拳作揖。
然而,阿絮和蔡君望,岿然不动。
“不跪的,就滚出去。”刘监镇顿时气恼。
“刘监镇,我从来不跪任何人。换句话说,能够让我下跪的人,还没出生。”刘阿絮双手环抱,姿态倨傲。
阿絮有倨傲的资本。
阿絮一人能够撂倒整个衙门的兵力。
刘监镇向来当阿絮是一位隐居磁湖镇的权贵,惹不起躲得起。
“刘监镇,我有举人身份,见官不跪。”蔡君望冷笑一声,风姿绰约。
其实,蔡君望何止是举人身份。
庆远侯世子蔡君望,甘露元年探花郎,那时不过是十九岁,可谓大梁王朝有史以来年纪最小、容貌最俊的探花郎。
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
这是蔡君望簪花打马游长安的盛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