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自愿捐献?

    第174章 自愿捐献? (第2/3页)

    “笔录六月十一日制作,两名制作人,第六册。”

    “问:签那张字的时候,他们跟你说的是什么?”

    “答:说是自愿捐献。说有补助。”

    “问:补助多少?”

    “答:说好三万。给了八千。”

    公诉席上另一个人翻过一页。

    “问:那八千是谁给你的?”

    “答:一个人在县医院门口给的。他没说名字。我也没问。”

    “问:他们内部有没有给你编过号?”

    “答:不知道。”

    念完了。后头有人叹了一声,法警往那头看去。

    葛燕把书合上,两只手压着,指头抠着书脊。

    “审判长,第四组举证完毕。”

    “被告人曹金河及其辩护人,对第四组证据有没有异议。”

    一号的辩护人站起来,扶了一下桌沿,站稳了才开口。

    “对箱子和标签,没有异议。”

    “对那十三个,辩护人有意见。标签上只有编号和日期,证不到每一个编号后头都有一个人。”

    “辩护人请求,那十三个不计入被害人人数。”

    “公诉人。”

    林之遥没有坐下。

    “辩护人说得对。一个编号后头是不是一个人,公诉人证不到。”

    “公诉人只证三样:同一本账,同一套号,日期挨着排。”

    “至于编号后头是不是人。”

    “八号那张标签上的日期是今年一月十七。贺立春在县医院签那张自愿书,也是一月十七。签的那一张公诉人调到了,在第六册。”

    “八号是。”

    辩护人还站着。

    “审判长,公诉人这个答法,是拿一个证明十三个。”

    林之遥盯了辩护席两秒。

    “公诉人不拿一个证明十三个。”

    “公诉人证的是这本账上的号是真编过的。剩下那十三个后来怎么样,公诉人查不出来,这一条写在起诉书里了。”

    “记录在案。这个争点放到法庭辩论。”

    往下挨着点,剩下十个都没有意见。

    “举证目录上还有第三组,一直没有出示。今天出不出。”

    “公诉人还在补。”

    “法庭调查今天结束。补出来的材料辩论以前送到,另行安排质证。”

    “明白。”

    “三点四十,法庭调查终结。下礼拜一上午九点法庭辩论。休庭。”

    法槌敲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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