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全权受命

    第三十一章 全权受命 (第1/2页)

    狄仁杰在接到密报后的当天下午便收到了第二封急件。这封比前一封更正式,封皮上盖着大理寺卿的官印和三道朱砂加急条,拆开之后里面是一份正式的调令,抬头写着"大理寺丞狄仁杰亲启",正文寥寥数语:玉玺失窃一案,事涉国本,着狄仁杰即日起全权统筹查办,限期一月,可调京畿及洛阳两府之兵力,凡事急则专断,不必层层呈报。

    调令末尾盖着大理寺卿的印,旁边还有一方行文更小的副章,是门下省当日转批的印记。这说明调令不仅是大理寺发出的,还经过了门下省核准,意味着他在查案期间拥有一定程度的临机处置之权。这是一份分量极重的任命,但狄仁杰拿到手里时,心里却没有半分轻松。

    他将调令读了两遍,折好收入怀中,然后开始收拾桌案上那些已经摊了多日的卷宗和物证。无相寺案的勘验记录,刘崇德案的审讯笔录,夜宴毒杀案的现场草图,还有那些他从各处带回的零碎物件——假令牌、蜀锦残片、残梅火漆、红泥小包、铁匣笔记、张崇义抄录的残页,每一件都被他重新过了一遍手,用油布裹好,码进一只半大的木箱里。马荣和乔泰不在身边,他只能自己动手将木箱用麻绳捆了三道,交给值房的差役送去驿馆备车。

    收拾到最后一层的时候,他的动作慢了下来。他将那枚假令牌搁在掌心又看了一遍,心里忽然浮上来一个此前一直被压在那些细节底下的念头。

    无相寺偏院地窖里的粮草和军械,是在玉玺失踪之前就已经开始囤积的。张崇义的笔记中提到元景三年从长安东出的那件"物",发生在六七年前。而王德用经手批往洛阳的银两,在五年前。粮草和铁器的出入痕迹集中在最近两三年内。这条时间线上的三个节点——六七年前、四五年前、两三年内——如果它们属于同一件事的不同阶段,那洛阳那批军械和粮草的作用就不仅仅是"囤积待用"这么简单。

    它们是为了接应某一件事而准备的。

    那件事如果就是如今宫中失窃的传国玉玺,那玉玺一旦被人从宫中取出,沿着预设的路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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