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什么罪名,走失还是拒婚?

    第一百二十章 什么罪名,走失还是拒婚? (第3/3页)

    “聪明,最快也要两三日。”

    许川目露赞赏。

    “再说也不是涉及凶杀之类大案,眼下又没有线索,衙门事务繁忙,缉捕文书也不是用在这类案子上的,多半不会花大力气追查。

    顶多让城门口留意些便是了,但这边每日来往的人太多,光是一个“多留意”,应当起不到多少作用。”

    “这样啊……那金娘子有没有可能已经离了镇上了?”

    “若是她反应够快,机会很大。”

    听许川这么一说,林予思心里就有底了,不过想到金父是要把女儿嫁到富户王家,立马又紧张起来。

    “那若是王家施压,她爹按逃婚的罪名去报案呢?”

    婚姻在这个地方与前世不同,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完全不需要经过本人同意就能签下婚书。

    而两家一旦交换婚帖,按照律法,金敏秀此时逃跑与拒婚无异,那就是违背婚约、败坏礼法的罪责,就不算小错了。

    正因如此,纵使是和林予思悔婚的周秀才,也只敢让亲娘和小妹上门,想要通过林家和吴婶娘退话,来私下解决此事。

    再有脸面因素的限制,周秀才根本没底气明目张胆行事,才给了林予思拿捏周家的机会。

    同理,如果金父够狠,是以拒婚不嫁的缘由报案呢?若是王家也来施压呢?情节立马就会严重很多,官府的重视程度也会上一个台阶,那就有点麻烦了。

    听了这话,许川略微垂眸。

    “若是如此,就难说了。”

    “哎。”

    林予思闻言叹了一口气,果然没那么简单,许川见身侧之人没了笑意,抬手摩挲下巴思索片刻。

    “不过也不一定。”

    “怎么说?”

    对上林予思期待的目光,许川的声音下意识更柔和了些。

    “你想,王家是镇上富户,经商出身难免要顾及体面,年过六旬的老头子娶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子做续弦,姑娘家自愿还好,若是不愿,就算已经交换婚书,传出去名声不会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