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红顶流,作品说话 第二百四十二章 规则的缝开了

    黑红顶流,作品说话 第二百四十二章 规则的缝开了 (第1/3页)

    四十八小时,不够发明一套完美制度。

    足够把谁有权说“不”写清楚。

    江知微没有把六名作者拉进同一个群里投票。每个人的授权范围不同,项目状态也不同,集体问一句“大家是否同意”只会让最犹豫的人承受公开表态的压力。

    六封邮件分别发出。

    附件第一行不是衡川的资金规模,而是拟开放的材料清单:匿名故事梗概、已完成版本编号、权利核验状态、开发费用履约记录、预算级别区间。作者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明、未公开创作计划和私人经历默认不开放。

    愿意进入融资比较的,可以勾选开放到哪一层;不愿意,不影响已经领取的开发费用,也不影响现有优先洽谈期结束后的权利。

    苏澄第一个回信。

    《楼道灯亮着》已经立项拍摄,不进入本轮竞价。她只同意工作室用脱敏后的流程作为案例,不同意投资人查看她的家庭信息和下一部创作计划。

    第二位作者同意开放匿名梗概,但要求看到书面意向后再公开姓名。

    第三位直接拒绝,理由只有一句:近期不考虑商业化,希望完成长篇版本。

    江知微回复收到,没有追问,也没有让沈砚打电话劝。

    第五封回复拖到次日凌晨才到。作者愿意让两家有现实题材经验的机构看第一层材料,但不接受群发,也不授权工作室用“已有多家竞逐”作为宣传。江知微在系统里把选择标成定向开放,机构名单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确认。

    第六份文本由两人共同创作,其中一人的回复不能代替另一人。先回信的作者说自己愿意,江知微仍把状态留在“未开放”,只附上共同授权模板,请他们各自向项目邮箱确认。四十八小时的报价期限不会因此变成逼第二位作者连夜签字的理由。

    直播行业悬疑剧的作者梁栩在晚上九点回了十二页补件。他把原先引用的账号后台截图全部替换为重新制作的虚构界面,采访录音取得两名受访者的书面许可,仍有一段第三方直播切片无法确认再利用范围,主动从文本附件中删除。

    “我愿意进。”梁栩在视频里说,“但我有个条件,不能因为谁出价高,就自动把编剧改成别人。”

    “可以把核心主创变更列为重大条件。”赵律师说,“但投资方仍有权提出修改和团队配置要求。你能拒绝,他们也能不投。”

    梁栩沉默片刻:“那就写双方都能不继续,已经完成的开发费不退。”

    “这本来就在原协议里。”

    “我要它出现在竞价摘要,不藏在附件后面。”

    赵律师记下了。

    江知微又把删除的直播切片列入权利缺口表。材料不是从附件里拿掉就等于从项目里消失,后续若要恢复相似桥段,必须重新做来源核验;若永久不用,也要在版本记录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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