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灯火归家 查明的每一项都收到处理通知
第六卷:灯火归家 查明的每一项都收到处理通知 (第1/3页)
处理通知分成两封。
陈富贵一封,胡三炮一封。两人的姓名没有再写在同一张总责页上,真实借款与各自已查明行为也没有互相抵消。
陈富贵的通知列五组事项。
第一组是换亲逼迫与利益安排。他收取二十八元私账,期待婚事办成少十二,又用姜家假债、姜母病情与旧屋说法推动姜青禾进陈家。婚事未按安排完成,减息未兑现,不取消本人已经实施的逼迫与传话。
第二组是冒名旧纸。他取得姜父旧章和偏斜格线空表,写“陈家老账代清”底稿,要求避开陈家姓名,并将纸包、章样交外围执行人。按章人无人亲见,通知没有把空格强填给他。
第三组是经营破坏与冒名信息。他参与打听北库余货、提供停供作废文字、送三只无户名旧纸包和利用陈师傅模糊称呼。假停供印章由谁刻、谁盖、谁贴,仍按已归档空格保存。
第四组是旧屋与钥匙。他没有取得房契、代付款或房屋使用权,偏门旧钥匙已经交存。前日持旧钥匙试锁未进入,陈家寄放物只能按院门时段领回。
第五组是应交与应退。十三元六角已无条件交存,红布钱袋、旧礼簿和旧钥匙各归对应保管。其余五类所得继续按来源核,不得用一袋钱写成全部完成。
陈富贵从第一行看到最后,问:“我主动交钱、交钥匙,通知里怎么全是做过什么?”
“主动交存也在第五组。”送达人员说,“它属于后续事实。此前事实仍按查明内容保留。”
“那十三块六就一点用没有?”
“来源核明后按原主处理。你主动交存会被一并记录,不能换撤说明或改成未做过。”
陈富贵拒绝写同意,只签收到。通知允许他在规定时段提交现有新材料,却不允许再找姜母、姜红梅或姜青禾私下改口。
胡三炮的通知也分五组。
第一组是放账混册。真实本金须逐户核本人、交付、原额和已还;复制指印、重复计息、续到下户、外号收物和无交付条目停止作为催收依据。整本旧账只作材料封存。
第二组是换亲与货物利益。他说过婚事办成少十二,也承认七日停供后准备收三村山货、单方验价并以货抵息。实际陈家零减息、三村零货归胡、北库零假篓入库。
第三组是旧章旧纸。他看过章样、收旧章压过薄纸,五十八旧欠数字来自本人说法。真章最后可证持有人止于他,实物缺失且永久作废;本人所述放进灰篷车前格保留为异议。
第四组是跑腿催收。他不得再让外围人凭半页、红线、旧指印、口信或外号册上门收钱收物。具名送款与正当搬运只能另开当次页。
第五组是材料交回。他已经交无效姓名纸、章样抄件、火燎半页和红线催收纸,声称丢失的收粮小册仍标应交或说明去向。
胡三炮把通知折回去,“真有人欠我钱,你们也写我不能收。”
“真实逐户页可以处理。”
“我上门问也不行?”
“查询点通知本人。你不能拿整本总数和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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