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灯火归家 不原谅也不再互相害
第六卷:灯火归家 不原谅也不再互相害 (第1/3页)
姜红梅的边界草页没有写姐妹和好。
八月那张页只写不来往索情、不替作假、不互害。今天她把每一项拆成能执行的生活规则。
第一条,双方目前不恢复姐妹来往。
以后是否改变,只能由姜青禾和姜红梅本人分别选择。姜母、陈家人、村里长辈和旁人都不能替其中一人宣布已经和好。
第二条,不借姜母传话。
姜红梅有本人事项,送公开联系点。姜青禾是否阅读、是否回复和何时回复,由她决定。姜母若转述,只能说谁留了一张具名短笺,不能夹一家人、看在娘份上或东西都还了等劝话。
第三条,不代签,不代收,不代解释。
姜红梅不得使用姜青禾、陆砺川、鹰嘴坡、北库或雾河人家名义接活、借物、求岗位和处理旧账。姜青禾也不替姜红梅签工、认债、选婚事或解释她为何归还。
第四条,不散播隐私。
姜红梅不对外讲姜青禾夫妻住处、家庭账、岗位消息与北库内部时段。姜青禾不把姜红梅个人余钱、短工收入和以后生活选择贴到经营公示栏。
已经进入处理材料的换亲责任与证词继续按公开范围保存,不因隐私条款销毁。公开事实和私下羞辱分开。
第五条,安全求助走明路。
若陈富贵、胡三炮或其他人因旧账威胁姜红梅,她可以到村部、登记点或约定联系处求助。求助只处理当次安全,不换姐妹亲近,也不能要求陆砺川用职务替她处理私人争执。
第六条,不再互相害。
姜红梅不得再藏与姜青禾直接相关的新纸、替人递假话或用旧屋与姜母施压。姜青禾也不以现有证词控制姜红梅以后嫁谁、住哪儿、做什么工。
两人不需要互相喜欢,仍须停止把对方的人生当成交换物。
草页念到这里,姜红梅问:“以后我真要结婚,需要告诉你吗?”
“不用。”姜青禾说,“除非你本人想留一张通知。通知不等于请我参加。”
“你不来,我也不能让娘劝?”
“不能。”
姜红梅在第二条后补了一句,婚丧喜事也不得借长辈强求到场。
她又问:“你回旧屋,我能不能进去拿自己的东西?”
“先列物件,走村部保管页。没有我的当次同意,不自行开门。”
这句话不只约束姜红梅。陈家、姜母和其他亲属都按同一门锁规则走,谁也不能凭血缘握一把长期钥匙。
姜红梅将六条抄成两份,姜青禾逐行核过。两人都没有签永远不变。
页尾写着,边界从今天起执行;以后若要修改,只改具名新事项,原来的伤害事实与归还记录不被新关系覆盖。
执行办法也补在背面。
若收到夹劝和话的短笺,接收人可以原封退回,并在联系页写超出事项。一次越界只处理一次,不顺着纸条争吵。反复借他人送件,公开联系点可暂停接收非安全事项。
若有人冒用姜青禾或姜红梅名义,双方都可各自澄清本人未授权,不要求另一方先出面证明清白。澄清只管冒用事项,不能借机会翻出全部旧错羞辱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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