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灯火归家 陈富贵不能拿退钱换撤证

    第六卷:灯火归家 陈富贵不能拿退钱换撤证 (第2/3页)

没有写姜青禾。

    同号回条共三份。陈富贵留一份,处理页存一份,来源核验册夹一份。回条正面写十三元六角已经交存,背面写三项不得推定:不得推定受影响人和解,不得推定全部原主已经收到,不得推定陈富贵其他应交事项完成。

    陈富贵接过回条,先找能不能抵二十八元私账。

    页上没有这句话。

    “我欠炮哥的钱,直接从这里扣,省得再走一遍。”

    “先核这十三元六角从谁手里来。”核验人说,“若其中有姜家旧物折价或他人跑腿钱,不能拿去还你的私人借款。”

    “炮哥人在外面,他认收就行。”

    “收款人愿意拿,不代表原主愿意替你还。”

    陈富贵只得在本人已知来源不完整一栏补签。他可以后续提供票据与人证,不能私自改暂存去向。

    红布钱袋与旧礼簿也按各自去向封袋。

    陈富贵要求在页尾补一句,本人交钱应在后续处理中予以记录。这个要求被保留。主动归还属于后续事实,可以进入处理材料;它不撤销此前行为,也不替未交物件写已交。

    清单随后核他仍须说明的项目。

    旧换亲所得、姜家物件、冒名跑腿钱、胡三炮转交款和陈家本人支出分五栏。只要来源不同就不能相抵。欠胡三炮的真实二十八元更不能从十三元六角中直接扣,因为这笔交存尚未确认原主。

    五栏后面各留期限。原物在手的按清单交,已经转手的写去向,已经耗用的写原数与本人认可的折价,连原数也说不清的保留无法核清。任何一栏都不准用“都在十三元六角里”一笔勾掉。

    陈富贵另交出一把旧屋偏门钥匙。他说钥匙多年未用,也不确定锁是否还在。钥匙没有交姜青禾,先入村部旧屋保管袋,等现存锁具核对。若钥匙早已失效,仍要销毁或封存登记,不能由陈家继续握着。

    这一把钥匙不在两件旧物里,属于清点中新增。回条按发现时辰补行,原来的两件旧物数量没有偷偷改成三件。

    “先交给炮哥不就完了?”

    “若核明属于他,再由接收点通知。”

    胡三炮不能凭站在门外等候便先把钱拿走。他若认其中某笔,须带对应原页,写明收钱后冲减哪一笔真实账。

    姜母没有来替陈富贵签情。她只托登记点送来一句本人说明:红布钱袋若核为姜家旧物,先放村部保管,不由她代女儿领走。

    姜青禾在受影响人已见一栏签字,没有碰十三元六角。

    姜红梅在门外等到清点结束。她看见附带条件被撕掉,又看见钱进入暂存袋,问了一句:“我以后退东西,也要这样分?”

    “原物、余物、折价、来源,分别写。”

    “退了也不换你原谅?”

    “不换。”

    姜红梅点了一下头,没有进桌。她手里还握着一张折得很窄的物件清单。

    北库午后收到一包退货。

    买主带回的是固定二第六包干菌。票号、封签和袋号都相合,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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