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灯火归家 房契还在柜里旧屋就没被押走

    第六卷:灯火归家 房契还在柜里旧屋就没被押走 (第1/3页)

    房屋状态复核先开村部保管柜。

    姜家旧房契本体装在原封套里。封套号、三枚边角记号、纸页数量和上次查验一致。保管出入只记录过两次公开核验,没有交给陈富贵、胡三炮、胡九生或真实胡三喜。

    村部底册也没有产权人、保管人或押存状态变更。

    看守记录只有查瓦、上锁、清院草和雨后看墙。陈家没有入住、收租、修缮或处分旧屋,胡记也没有以债权人名义接管。

    乡里正本与冒名副页分开核。

    正本日期六月初八,写“姜家旧屋房契暂押”,却无交付人、封套号和收到位置,早已列为疑点记录。副页日期六月初七,编号来自作废备用表,多出“陈家老账代清”,借名经手胡三喜已由本人时段排除。

    胡九生承认誊字、冒名、撕角与运袋。

    陈富贵承认提供底稿六字、交木章物和要求不落陈家名。

    胡三炮承认五十八旧欠数字来自车棚旧账说法。

    副页按章人无人亲见,仍留空。

    这些动作能证明有人制作并保存一张冒名押存纸,不能替代房契本体交付、底册变更和权利人真实同意。

    状态确认写得很短。

    确认前仍问了三个实际问题。

    第一,姜家是否收到过以旧屋押存换来的钱、粮或替债收条。姜母、姜青禾和村部账均无,陈富贵也拿不出付款对象与收讫。

    第二,房契本体是否曾离柜到陈家或胡记。封套记号、出入页与看守人说明均不支持,冒名副页的收到格也没有封套号。

    第三,有没有人依副页实际主张过搬入、收租、修屋抵债或转交房屋。陈富贵只承认用纸吓人,胡三炮否认接屋,胡九生从未见本体。

    三个现实问题全无实际行为。核验人因此将纸面冒名与房屋状态分开:假页可以作为待处理材料存在,真屋不因它进入押存状态。

    姜家旧房契仍按原状态保管,旧屋未因该正本疑页或冒名副页形成实际押存处置。所谓陈家代清无金额、无付款对象、无收款与减账,不形成姜青禾承认的房屋债。

    后续谁修、谁住、是否另行处置,由实际权利人按真实程序办理,不能拿今天确认自动转给任何亲属。

    姜青禾在本人收到栏签名。

    她没有签欠债、赎回或感谢陈家归还房契。房契从未交出去,便不存在陈家发善心还回来。

    真实胡三喜也取得一份最终本人排除页。

    纸上写他承认两元旧铝件借名和交姓名样,六月初七房契押存经手由连续工日排除。此后旧页出现胡三喜,仍须逐张核本人、时段、地点和用途。

    他的旧错没有删,房屋债也没有落到他头上。

    冒名副页、胡九生说明、陈富贵底稿承认、胡三炮数字来源、旧章盒和黄纸角由有关见证管理按查明事项接收副页。原件各归原保管位置,不由姜青禾带回家私藏。

    状态页还注明,任何人以后再拿同一副页要求姜家赎屋、还陈家代清款或承认胡三喜经手,应先出示房契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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