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6章 规矩

    第396章 规矩 (第1/3页)

    按惯例,此案本该移交县衙裁断,或定罪,或和解。

    可就在文书递上来后,被顾主簿按下了。

    然而两日后,一辆驴车缓缓驶来县衙。

    车上坐着的是死者的母亲和兄弟。

    县衙门前,冤鼓声沉重。

    王少煜正在后衙阅文,听见鼓声,眉头一皱:“何事?”

    衙役匆忙来报;“大人,是南坊张五郎一案的苦主家属,抬尸来告,说县衙包庇凶手。”

    王少煜脸色当即一沉。

    “此案,不是已经结案了?”

    衙役低声道:“卷宗是顾主簿批的。”

    话语落下,王少煜眼神瞬间冷了几分。

    县衙门口,苦主一家跪在地上。

    尸体用草席裹着,已经隐隐发出气味。

    老妇人哭得几乎昏厥:“我儿不过是签活契的长工!何来以下犯上!

    县衙若不公断,我便抬尸告到州衙!”

    围观的百姓越来越多,议论声也越来越大。

    不多时,王少煜亲自出堂,目光扫过尸体,又扫过跪地的苦主。

    最后落在一旁战战兢兢的顾主簿身上。

    王少煜没当场发作,只沉声道:“升堂。”

    堂上重审,苦主将前因后果一一陈述。

    并呈上契书,又有证人。

    压根没有以下犯上的说法。

    反而是张五郎常年苛待仆役,早有怨声。

    而这回冲突,更是酒后失手打死。

    此时顾主簿脸色已经彻底变了。

    王少煜开口道:“顾主簿,你说此案已结,是如何结的?”

    顾主簿张了张嘴,一句话说不出来。

    他心里暗骂张五郎做事不行,怎么没有一并处理苦主家属,导致闹成这样。

    王少煜盯着他,忽然笑了一下:“你是代理县务,不是代理生死。卷宗之上四个字,落下去容易,可四个字下面,是人命。”

    当日,顾主簿被当堂革去代理之权。

    暂押候审。

    张五郎一案重审。

    依法判定过失致死,重则张五郎,并追还抚恤。

    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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