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二百四十七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1/3页)

    官司赢了的第五天,方敏的绣花茉莉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了。不是市级的,是省级的。文化局的人来了,拿着文件,站在听风斋门口。

    “方女士,恭喜您。您的绣花茉莉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方敏放下绣花针,看着她。

    “不恭喜。我的绣花不是遗产。”

    “那是什么?”

    “是心。心不是遗产。心是活的。”

    “但您的技艺需要传承。万一您不在了,谁来绣?”

    “心在,就会有人绣。不一定是我。是心。”

    文化局的人沉默了一会儿。

    “方女士,您能收个徒弟吗?”

    “能。但徒弟要有心。”

    “什么样的人才算有心?”

    “愿意等。愿意一针一针,绣一年,十年,一辈子。”

    文化局的人走了。

    方敏低下头,继续绣茉莉。

    苏婉握住她的手。

    “妈,你收徒弟吗?”

    “收。你愿意吗?”

    “我不行。我没耐心。”

    “那你帮我找一个。”

    “小荷呢?”

    “小荷有茶。茶也是心。不能分心。”

    “那谁愿意?”

    “会有人来的。心会来。”

    方敏笑了。

    门被推开了。进来的是一个年轻女孩,二十岁左右,穿着白色的T恤,蓝色的牛仔裤,头发扎着马尾。她的眼睛很亮,但眼神很定——不是急,是稳。

    “请问,这里是听风斋吗?”

    “是。请坐。喝茶吗?”

    “喝。”她在八仙桌旁坐下,林砚倒了茶。她端起来,闻了闻,抿了一口。“好茶。茉莉。”

    “您懂茶?”

    “不懂。但我喜欢花。我喜欢绣花。”

    方敏放下绣花针,看着她。

    “你会绣花?”

    “会一点。我妈教的。她走了以后,我一直在绣。绣她喜欢的茉莉。”

    “你绣给我看看。”

    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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