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华北行营 1
第314章 华北行营 1 (第1/3页)
华北行营的行政架构分为三级:行营—专区—县。行营之下设民政处、财政处、建设处、教育处、保安处和粮食管理处六个部门,分别对口管理辖区内的民政、财税、基建、教育、治安和粮食征购。专区一级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负责协调辖区内的几个县。县一级设县政府,县长由行营直接任命。
苏振邦派来的苏系文官占据了大部分专区和县的行政主官位置。这些人在来华北之前已经在重庆接受了系统的培训。
到任之后,他们做的第一件事是带着工作人员下到各个乡镇,挨村挨户地统计人口、清查田亩、登记商户。这些数据直接汇总到行营的财政处,成为税收征管的基础。
税收方面,苏杭定了几条硬规矩。
第一,农业税沿用抗战前的旧税率,不额外加征。
第二,田赋征收以实物为主,按照当年的实际收成折算,歉收年景可以申请减免。
第三,商业税按照商户的实际营业额征收,不得摊派。
第四,取消一切地方杂捐和临时性摊派,地方政府的开支由行营财政统一拨付。
第五,税收由行营财政处统一管理,任何军队和个人不得私自征税。
这几条新的规定一出来,效果立竿见影。华北的百姓在日军统治下被压榨了五年,各种苛捐杂税多如牛毛,伪政权三天两头下乡摊派,连家里的门板都要被征走。
苏杭的规矩一立起来,老百姓发现交完粮税之后居然真的没人再上门来要钱了,日子比过去好过多了。
恢复生产是行政治理的重中之重。冀南和冀中平原是华北的粮食主产区,但日军占领期间大量良田荒芜,水利设施被破坏,耕牛和农具严重不足。苏杭命令各县组织春耕春种工作队,由县政府的农业技术人员下乡指导,调配种子、农具和耕牛。
部队也在驻地周边开展助耕活动,利用训练间隙帮助农民翻地、修渠、抢收。
太行山兵工厂在1942年底前特地开了一条新的生产线生产了一批农具,包括铁犁、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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