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7章 供词(上)

    第667章 供词(上) (第2/3页)

自一个山道上的匪首。

    文中称“多伐”。

    他在某处衙门公堂之上开口,对面坐着的是审讯的县令。

    供词以第一人称展开,语气不卑不亢,甚至带着几分江湖气。

    【大人,老实跟您说。那天在梓桐岭的事,确实是我做的。】

    【但那书生的死,可算不到我头上。】

    背景被几笔勾出来。

    清末民初,川陕古道,梓桐岭是蜀北通往汉中的必经山路。

    路窄林密,历来多匪患。

    多伐自述身份:梓桐岭一带的散匪头目,做的是拦路劫财的买卖。

    他说那天午后在岭道上截住一对赶路的夫妻,男的是个穿长衫戴方巾的书生,女的是他妻子。

    书生骑着一头矮骡,妻子坐在骡背上,手里攥着一把油纸伞。

    多伐的供词里,每一句都在往自己脸上贴金。

    【大人,我多伐在岭上讨生活十年。】

    【拦道讨饭,也只取过路银,从不把人往绝路上逼。】

    【伤人命的事儿我更是从不碰。】

    【这一行规矩,问岭上随便哪个砍柴人,谁不知道?】

    他说截住这对夫妻之后,原本只打算搜了银子放人。

    看到书生,自然知道身上不过两三碎银,几匹土布,没什么钱。

    可他看见了那女人的脸。

    【大人,我是粗人,不会说漂亮话。】

    【我只能跟您讲,那女人坐在骡子上,风把面纱吹开一角,我看了那么一眼。】

    【就那一眼。】

    【心里头那乱七八糟的东西,全翻了个底朝天。】

    叶晞读到这里,指尖在键盘边缘轻轻叩了一下。

    她注意到一个细节:

    多伐讲自己起了邪念时,用的是“心里头那乱七八糟的东西,全翻了个底朝天”。

    措辞很粗糙,语感却真实。

    如果换成漂亮话,这股粗粝劲儿就没了。

    可这篇偏偏不用。

    它让一个惯匪用惯匪的方式来表达情欲。

    粗野,直接,没有美化,也没有遮掩。

    但恰恰因为不美化,反而让人信了三分。

    多伐继续供述。

    他说自己把书生绑在路旁的老柏树上,然后走向妻子。

    女人挣扎过,木簪还扎进他的手臂。

    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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