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2章 朱温的为政举措
第652章 朱温的为政举措 (第2/3页)
野哗然、民愤涌动。朱温得知实情,丝毫不念寇彦卿旧日功勋、亲信情分,即刻下诏严查此案、依**罪,对寇彦卿严加惩处、追责到底,以国法制裁勋贵,震慑朝野权贵。
此案一出,天下震动,彻底打破了“功臣勋贵可横行无忌”的乱世潜规则,让军中将领、朝堂权贵皆知国法森严、功不抵过,极大遏制了权贵欺凌百姓、肆意妄为的风气,极大肃正了后梁初年的吏治风气。
在军制改革之上,朱温前后政策审时度势、因时而变,完成了从战时峻法到治世宽政的重要转型。早在起兵争霸、四方征伐、战事连年的创业时期,为整肃军纪、杜绝逃兵、严控军心、强化军队战斗力,朱温制定了极为严苛的战时军法,史称**“跋队斩”**:但凡一队之中,若有将校临阵阵亡、战死沙场,其麾下所属全队士卒一律连坐斩首。
此法施行于乱世征战之际,虽极为残酷,却能极大逼迫士卒死战不退、奋勇杀敌,杜绝临阵脱逃、弃主将于不顾的溃逃乱象。但严苛峻法之下,弊端也愈发凸显:士卒一旦遭遇主将阵亡,自知必死,往往不敢归队、四散逃亡,宁可亡命山野,也不愿回营受死。
为遏制士兵大规模逃亡,朱温又在军中推行面部刺字之法,所有军士尽数在面颊刺刻军号、部伍番号,以此标识军籍、杜绝隐匿。逃亡士兵无论流落何方,但凡经过关隘渡口、州县集镇,皆可被官吏守军一眼辨识、捉拿遣返。
乱世峻法之下,大量无辜士卒为避连坐死罪,被迫逃离军营、亡命山野,无路可归、无家可回,最终被迫啸聚山林、结伙为盗,流窜州县劫掠为生,成为地方治安最大的祸患,严重扰乱民生稳定。
待到朱温代唐建梁、天下初定、战火渐息,乱世战时军法已然不合时宜、弊大于利。为安抚军心、赦免流民、安定地方、与民休息,朱温称帝之后即刻废除残酷的“跋队斩”连坐军法,同时颁下宽赦诏令:凡是昔日因军法逼迫逃亡、面有刺字的军士,尽数赦免过往罪责,不再追责追捕,无论面部留有军刺与否,一律准许归乡务农、安居度日,不再强征归营、不予治罪。
政令推行之后,数十万被逼为盗、亡命山野的军士流民,得以卸下罪责、放下刀兵、归耕乡里、重归良民。一时间天下盗寇锐减十之七八,州县治安迅速好转,极大缓解了唐末以来匪患横行、民无宁日的乱象。
在军政权责划分之上,朱温精准吸取晚唐藩镇割据、军乱干政、武将擅权、架空地方官府的亡国教训,建立了一套权责分明、军政分离、互不侵越的管理制度,彻底理顺军队与地方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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