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9章 量刑

    第439章 量刑 (第2/3页)

告人王海,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其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不予从轻处罚。”

    “综上,根据被告人王海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海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追缴被告人王海的违法所得,发还各被害人;不足部分,责令退赔。”

    法槌重重落下,发出一声沉闷的巨响。

    “砰!”

    这一声,仿佛一记重锤,狠狠地砸在了王海的心上。他身体猛地一震,然后,仿佛被抽走了所有的力气,软软地瘫倒在了被告席上。他的嘴唇翕动着,似乎想说什么,却发不出任何声音。他的眼神,彻底失去了焦距,变成了一片死灰。

    旁听席上,一片寂静。没有人欢呼,也没有人落泪。所有人,都用一种复杂的目光,看着那个瘫倒在被告席上的男人。他曾经是这座城市金融圈的风云人物,曾经是无数人羡慕和巴结的对象。而如今,他却成了一名阶下囚,将在铁窗和高墙之内,度过自己的余生。

    宣判结束后,王海被法警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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