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提示文件藏真相

    第86章:提示文件藏真相 (第2/3页)

件四《成果归属协议》,第七条写着:“本项目所涉知识产权,归联合开发主体共同持有。”

    “共同持有?”他冷笑一声,“说得真好听。”

    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一旦签字,他们的设计就成了厂方资产的一部分,后续生产、销售、改进,都得经过对方同意。而所谓的“协作组”,根本没他们名字。换句话说,活是他们干的,功劳是人家的,连改个外壳配色都得打报告。

    他猛地想起傍晚广播里那句话:“严禁挂名顶替、虚报主体等违规行为。”

    当时他还笑了一句“管得严点也好”,现在看来,有些人就是冲着空子来的。

    他掏出随身带的《机械制图手册》,翻到最后几页空白处,开始对照两个版本的差异。一边记,一边推时间线:这份合同是周一上午送到系办的,老周登记后转交,他们当天下午取回核对。改动不可能发生在他们手里,也不可能是校方操作——陈教授要是点头,早就说了。

    唯一的可能,是市轻工局内部动的手脚。

    而毛建军,是毛小三的爸,青江钢铁厂副厂长。上周五毛小三刚回校,今天又见他骑摩托晃荡,时间点太巧了。

    “想拿我们的命换政绩?”他低声说,语气像在唠家常,可眼神已经冷了下来。

    他重新翻回第三页,用铅笔圈出“执行单位”那一栏,又在第七条下面画了三条横线。然后抽出一张白纸,列了三个问题:谁有权修改申报主体?修改是否需要三方确认?原团队签名为何空白?

    答案其实他心里都有。这种行政文书,申报主体变更必须由发起单位提出申请,加盖公章,并附会议纪要。但现在这份合同,既没有校方签章同意,也没有他们本人签字,纯靠手写替换,属于典型的“先上车后补票”,利用审批前夜的制度真空期强行过流程。

    只要周二九点前把材料递上去,等他们发现时,木已成舟。

    他放下笔,靠在椅背上,静静看着合同复印件。

    屋外彻底黑了,楼下偶尔传来自行车铃声。室友王大勇早睡了,呼吸均匀。他没开大灯,只留台灯照着桌面,光晕一圈,正好落在那几个被圈出来的字上。

    “青江钢铁厂技改协作组”。

    他盯着这行字看了足足两分钟,忽然笑了下,声音很轻:“行啊,玩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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