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关于文化事业商业化发展的思考
第280章 关于文化事业商业化发展的思考 (第2/3页)
发式组织起来的足球比赛就要变成逐利性的商业化比赛去了,这从长远发展来说,我个人认为是不好的。至少对于促进民间文化艺术及体育活动来说是不利的。一旦变味儿了,对老百姓的吸引力可能就会有所下降!
由于没有哪个电视台获得垄断性的转播权,所以那些电视台也就并不那么上心地来播放我们的比赛实况。它们都是一致性地选择了只是作为新闻素材来对比赛情况进行了简单的报道而已。很显然,直播比赛会占用它们大量的时间,又不能独家直播,这对它们而言并不划算。
倒是不少网络平台上有海量的视频可以看,毕竟像淑芬她们那样的自媒体自由人不少,他们是上传了各种各样视频到了各网络平台上去了的。
当然,由此也引发了我对文化事业的又一种思考,那就是民间文化事业是不是该商业化的问题。
这回事的确有点儿伤脑筋!按说呢,能让民间文化事业体现出其自身独特的价值来,这应该是好事儿。如此一来不就相当于为社会上创造出了许多就业渠道和岗位了么。当然,也为社会提供了许多商机。但我担心的是一旦商业化后,很多东西就会变味儿!这又会反过来对民间文化事业的发展形成不良影响。
也许是出于我个人对资本运作的偏见吧,反正觉得商业化都带着股漠然而又森冷的铜臭味儿!我从内心里算是反感而有所抵触的。但对于民间文化事业是否可以商业化运作,我是真的没想得透彻,只能觉得自己是多虑了,还是应该顺其自然吧!
只是我的确拒绝了我所创办的这民间业余足球联赛商业化。
这回事儿当然也没逃脱被各大网站给批露出去。没想到却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都说我们搞的是不带任何功利性质的纯粹的足球!一时间我又成了良好的社会风气的引领者了一般!
不过,这倒促使我又开始思考起一个问题来,那就是该如何来认同民间文化事业的社会价值的问题。
这个问题是很潜在的,大家都知道民间文化事业是有一定社会价值的。但其价值的大小,的确不好评估与具体地予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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