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败诉

    第173章 败诉 (第2/3页)

!”

    “看他们怎么接!”

    刘彩凤也满脸红光,仿佛已经胜券在握,盯着于欣欣的眼神充满了刻薄的快意。

    法官翻了翻刘勇提交的材料,眉头微微皱起,但并未多言,例行公事地看向被告席:

    “被告方,针对原告的陈述和诉讼请求,你们有什么答辩意见?”

    李斌缓缓站起身。

    他今天依旧穿着那件灰色夹克,与西装革履的刘勇形成鲜明对比,但他整个人的气场,在站起来的瞬间,就陡然发生了变化。

    那不是咄咄逼人的气势,而是一种沉静如渊、却蕴含着绝对掌控力的专业威严。

    他先是对法官微微颔首致意,然后开口:

    “审判长,我方完全否认原告方所有不实指控。”

    “我方认为,本案并非复杂的财产纠纷,而是一起典型的、由不孝子女为侵占父母财产而恶意虚构事实、伪造证据、滥用诉讼权利的恶劣事件。”

    开场第一句话,就直接定性,语气斩钉截铁。

    刘勇脸色一变,刚想反驳,李斌已经继续说了下去。

    语速不快,但逻辑链条紧密,不容打断。

    “首先,关于财产性质。”

    “涉案房产、车辆及存款,均登记在于建国先生及其配偶名下,属于于建国夫妇的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清晰明确。”

    “于磊作为已成家的成年子女,对此并无任何法定共有权。”

    “原告起诉状中所谓家庭共同财产的表述,于法无据,混淆概念。”

    “其次,也是本案核心,关于财产处置意愿。”

    “我方有充分证据证明,于建国先生虽身患重疾,但在此次发病住院期间,尤其是在与原告于磊发生激烈冲突、明确感受到儿子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之后。

    其神志始终清醒,思维清晰,表达意愿明确。

    他多次在医护人员、其他病友及我方当事人于欣欣、王皓在场的情况下,明确表示:

    ‘我的钱和房子,以后都留给女儿于欣欣,儿子于磊一分没有。’

    这并非‘神志不清’时的胡言乱语,而是一位父亲在切身感受到子女冷暖后,作出的清醒、自主的财产处分意愿。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公民有权依法处分个人财产,其真实意思表示应受法律保护。”

    李斌顿了顿,目光扫过脸色开始发白的于磊和刘彩凤,最后落在刘勇身上。

    “反观原告于磊,在其父重病住院、急需救治费用时,不仅拒绝承担任何医疗费用,

    反而多次到医院吵闹,索要所谓的‘家产’,甚至与其妻刘彩凤一同,对病重的父亲和照顾父亲的妹妹进行辱骂、威胁。

    其行为已严重违背社会公德和基本人伦,构成遗弃家庭成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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