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大盛律,有同谋

    第34章 大盛律,有同谋 (第2/3页)

策,便对呼吸声都急促起来的李继祖说道:

    “你可知,按照【大盛律】,犯奸者如何判决?”

    “《大盛律》犯奸条规定:‘凡和奸,杖八十;有夫,杖九十;刁奸杖一百。强女干者,绞;未成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女干幺力女十二岁以下者,虽和,同强论。’”

    这一番话,许修文说的十分平静,语速更是刻意放缓了不少。

    似乎,只是为了让李继祖听得清清楚楚一般。

    尽管众人,包括陆子衿都不太明白,这一条律令的全部意思。

    可李继祖却听到了其中的几个关键词:比如强女干者,绞!未成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许修文更是好心的解释了起来。

    “简而言之,若你与苦主乃是自愿犯奸,那你只需要被杖责八十,若你是用言语引诱苦主,完成犯奸事实,那你就会被杖责一百。”

    “倘若你是强行与苦主完成犯奸之事,那你便会被判处绞刑!”

    “可若你是想要强行与苦主完成犯奸之事,却最终未成,那你就会被杖责一百,流放三千里……”

    “当然,虽然本官不接受法不责众这一说辞,可【大盛律】的确规定,凡罪犯当堂供出同谋,刑半!”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如果你还有同谋,你又愿意当堂将你的同谋供出来,那按照律法,本官就会依据你如何完成犯奸一事,对你进行以上各种出发的减半判决!”

    本官说完了。

    现在,就看你要如何为自己辩解了吧。

    许修文深深的吸一口气,差点儿没忍住,就靠在了椅子上面。

    这个案子审的时间有些长了,读书的时候就被族中要求正襟危坐,寒窗苦读十年,他已经很累了好吧,当了县令谁还愿意正襟危坐?

    都怪那个什么孟子书斋的少掌柜!

    他就不该只罚此人十杖,耽误了他至少一盏茶的功夫,应该给个二十杖的!

    “大人,草民有同谋!”

    就在这个时候,已经听完了县令大人亲口解释自己将会被处以什么审判的李继祖,总算是回过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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