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2章 圣体不是我的兄弟

    第592章 圣体不是我的兄弟 (第1/3页)

    两年半前,叶凡从玄都洞离开,开始闯荡自己闻名已久的紫微修行界,第一站他就去找了正在芦洲游历的金乌族十太子。

    明明都已经被秦仙人打到封山了,不好好待在扶桑神树国做缩头乌龟,竟然还敢出来?

    你金乌族封山就是这样子封的?

    简直是没有把八景宫主人放在眼里,必须重拳出击!

    当时,金乌十太子正在北地大教天刀门做客,天刀门主两千岁大寿,广邀天下同道相聚。

    叶凡年纪轻轻就拥有大能修为,在天刀门盘踞的神城中露面之後,自然第一时间就被奉为上宾。

    叶师傅起初没有暴露身份,只以紫微散修自居,然後嘛————

    你可以永远相信叶凡拉仇恨的能力,金乌族的族风也不用多说,圣体和十太子刚一见面,便是天雷勾动地火,直接闹出了乌命。

    在金乌族,只有具备教主级战力才能被尊称为太子,叶凡活生生撕掉了金乌十太子,大闹和金乌族勾勾搭搭的天刀门,在紫微古星一战成名。

    他身具荒古圣体,这一点也被路人认出来了。

    那一战之後,叶凡对外打出了八景宫的旗号,立马轰动了紫微修行界。

    哪怕过去了好几年,八景宫主人久不露面,可往日种种依然让人无法忘却。

    一个个被灭掉的族群与大教,永远的刻在了历史之中,现在回想起来依然让人胆寒,只觉腥风血雨扑面而来。

    这一次虽然不是八景宫主人再临红尘,可一位教主级的大高手,在这个时间点的紫微绝对不是弱者了。

    北斗的版本更新了,古皇子女出世导致斩道王者开始活跃,走上台前。

    但紫微古星之前被秦胜杀了一通,明面上反而没了王者的踪迹,和二十年前的北斗差不多。

    毙掉十太子後,叶凡在芦洲待了一段时间,把秦胜和小因囡在北斗的情况告诉了找上门来的广寒仙子伊轻舞,又结识了几个新朋友。

    在这个过程中,以叶凡的事精体质自然是仇恨不断,对手不绝。

    最後,他从芦洲去到了神州,前往太阳神教,一路前行,一路征战。

    这个行动路线立马让紫微人一激灵,回想起了多年前秦胜行走天下的日子。

    当时秦胜也是以芦洲为起点,入神州、踏北海。

    现在这个圣体除了实力弱一些以外,无论是行动轨迹,还是嗜血程度,看起来和八景宫主人并没有多少区别。

    此时此刻,恰如彼时彼刻。

    你们八景宫又来?

    不,圣体某种程度上比八景宫主人还要过分,後者只和强者为敌,前者路边的狗都会去踢一脚。

    当然,不吹不黑,八景宫主人动辄灭人满门,圣体因为实力问题,没有那麽残暴。

    紫微修行界是知道秦胜来自北斗的,叶凡活跃没多久,世人也就确认圣体应该和八景宫主人一样,也是从北斗古星来的。

    这让很多人在背地里大骂,出离的愤怒。

    你们北斗人总往紫微跑是什麽意思?还真当我们紫微人好欺负是吧?

    是不是不发火就以为别人没脾气啊!

    八景宫主人有帝兵就算了,难不成你圣体也有?

    不用怀疑遮天人是否头铁,哪怕叶凡顶着八景宫的身份,依然有绝顶教主、活化石果断对其动手。

    於是乎,叶凡到了神州之後,就又又开始被追杀了,一路上鸡飞狗跳。

    在此期间,因为秦胜一直没有露面的缘故,紫微修行界起了疑心,开始怀疑他是否已经回到了北斗。

    对遮天人而言,疑似死了,那就是已经死了;可能不在,便是一定不在。

    少了八景宫主人这层顾忌之後,紫微修士直接开始下狠手,甚至有一位快要坐化的隐世王者出世,想炼圣体为大药,延自身寿命。

    这就是荒古恨体的威力。

    结果自然不用多说,那位隐世王者直接被叶凡用圣兵给打死了。

    这让紫微修士坐蜡。

    好消息,圣体确实没有帝兵。

    坏消息,但他有圣兵,这玩意在紫微就是「核武器」,教主随身携带的话足以横行无忌。

    北斗到底是什麽鬼地方?难道出门不带圣兵就没有安全感的吗?

    「北斗人怎麽那麽坏啊!」

    这是紫微修士发自内心的呐喊。

    而一个月前,叶凡摆脱了追兵,悄悄来到了北海,他拿着秦胜给的地图和信物,在这片无边墨海中走走停停,根据天象变化时而前进,时而迂回。

    最终,叶凡在今天来到了一方神秘海域。

    「就是这里了。」

    一座宝岛漂浮在此处,岛上生机无尽,各种宝药灵根生长,看起来像是一方世外净土。

    最引人瞩目的是一棵神树,它通体像是由黄金浇铸而成,每一片叶子都闪耀着金光,太阳圣力在上面流淌,神圣威严。

    「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扶桑神树了。」叶凡眼神炽热,恨不得马上把这株神树搬走。

    一株完整的不死神树,珍贵到无法想像,这东西放在北斗,一般只有在生命禁区里面才能找到。

    「秦仙人没骗我,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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