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6章 自有外国和尚为大明念经
第1026章 自有外国和尚为大明念经 (第3/3页)
另一人点头说道:「我在婆罗洲见土人部落仇杀不断,大明官吏设立公堂,依律判决,如今纷争大减。」
「他们靠的不是圣经经文,而是写在纸上的律法条文。」
若昂趁热打铁:「大明所行之政,与圣经中理想的公义国度何其相似?」
「他们虽不自称上帝子民,却在无意中践行了诸多基督教的价值观:爱人如己、诚实公正、勤劳互助————」
「或许,这正是上帝在这个东方国度所做的工,不是通过教会,而是通过他们的文化与制度。」
「我们的使命,不是去否定这一切,而是去发现其中上帝早已埋下的种子,并用福音浇灌它,使其开花结果。」
经过整夜辩论,最终表决。
十七人中,十一人支持接受杨思忠条件,四人反对,两人弃权。
何塞看着这个结果,知道南洋耶稣会的道路已经改变。
他想起二十年前离开里斯本时,主教嘱咐「传播福音至上」。
可这条路似乎已经发生偏移。
何塞有些疑惑,如果为了传播上帝的恩典,背离了罗马教廷,这到底是敬上帝,还是亵渎上帝呢?
但是何塞也很清楚,这次的决定,也就意味着南洋耶稣会,彻底和罗马教廷反目。
他们背弃了罗马教廷,以当今教宗的性格,必然会对他们降下绝罚。
绝罚,不是简单的开除教籍。
绝罚分为大绝罚与小绝罚。
小绝罚仅禁止领受圣事,大绝罚则更严厉,意味着受罚者被完全逐出教会。
受大绝罚者,禁止参与任何弥撒、领受圣餐、施行圣职。死後不得按基督教礼仪安葬,灵魂被判定永不得升入天堂。
绝罚还会波及世俗生活。在欧陆,受绝罚者往往被社会孤立,贵族可能失去封地,平民无法从事多数行业。
这是中世纪欧陆君主王权被教权压制的原因。
在普遍信仰宗教的中世纪,绝罚惩罚的不是国王一人,而是整个国王的子民。
背负绝罚,整个国家的婚礼、葬礼、弥撒等重要的社会仪式都无法举行,在教会执行基层功能的中世纪,确实称得上「绝罚」二字。
1077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四世因与教皇冲突遭绝罚,被迫在卡诺莎城堡雪地赤足忏悔三日,才得赦免。
但是对於这些在南洋雨林中传教的传教士来说,好像绝罚也没什麽影响。
他们都放弃一切来这里传教了,罗马教廷的声明并不会影响他们。
他们的官府,也不会认下罗马教廷的绝罚。
但是这些决定留下来的耶稣会修士,却在摩拳擦掌。
虽然杨思忠还是禁止他们踏入大明本土传教,但是光是南洋地区,人口就远超欧陆任何一个国家。
这里能够归化的教徒数量之大,能够积攒多少善功啊?
怕是除了天主教初期的那些圣人们,历代教皇也没有他们的功劳大吧?
在何塞看来,若昂修士的那套理论,不过是让大家心安的诡辩之术罢了,算是为了能够在大明治下传教的权宜之计。
可是权宜之计,日後会变成什麽样子,何塞就不清楚了。
会不会几十年过去,权宜之计就成了祖宗之法了?
何塞不敢继续思考这个问题。
但是如今这条路已经踏上了,也没有回头的道理,何塞立刻带着众人签署的表决书,再次求见了杨思忠。
杨思忠对於何塞的识时务很满意,他当即安排何塞负责登记南洋耶稣会传教士的度牒0
杨思忠说道:「无度牒传教者,一律以淫祀论处,当地官府须即刻捣毁其坛场、收缴其经卷。」
何塞躬身领命,十日内将十七名传教士名册造好呈上。
杨思忠批红用印,命人抄送各岛县衙备案。
此後南洋各地告示张贴,明令传教须持度牒,违者严惩。
何塞持官文书信,分赴各岛联络同济,督促登记,并将不支持加入大明僧道司、领取度牒的传教士打成异端,利用大明官府的力量驱逐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