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霸王条款

    第一百章 霸王条款 (第2/3页)

不是二十四小时,都得到你这上班不成?”

    “你什么意思?你是不打算签这合同,是吗?”

    罗毅根本没有回答林长乐问的问题,而是反问起了林长乐。

    “这合同肯定不能签啊!我要是签了,就等于把自己给卖了,而且这合同还是一签就三年,我除非脑子坏了,我才会签!”

    “你不签,那就是你选择离职,是吗?”

    罗毅似乎就是在等林长乐这话呢。

    林长乐刚说出不能签,他就立马问起了林长乐,是不是要离职。

    “我希望按照我之前的那份合同来,你们凭什么给我拟一份和之前完全不同的合同,让我签?我答应重新签合同,是因为现在我跟的换了,我以为是换了人的缘故,才让我重新签,我哪知道,你们直接换了另一份合同给签!”

    “林长乐你这是在和我耍无赖呢?是吗?”

    “我没有耍无赖,我只是实事求是,合同合理,我自然会签,合同不合理,我希望可以按照原本的合同来,这有什么问题吗?”

    “林长乐你是没仔细看之前的那份合同吗?你没看之前的那份合同上清楚的写着,若有人事变动,合同需要重新签,如果不愿意签的,视为主动离开,主动离职的将会扣除当月所有工资!”

    没错,罗毅说的都是真的。

    之前林长乐和未央签的那份合同,的确是有写,在人事变动的情况下,合同是需要重新签的。

    在没有任何前兆下,突然提出离职的,将会被扣除当月所有的工资。

    这些合同上的规定,并非是为了针对林长乐而拟定的。

    而是所有和天乐传媒公司签约的人,都是一样的。

    甚至那些明星的合同,更加的不讲道理。

    很多人签的都是竞业合同。

    和天乐传媒公司主动提出解约的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都不许去和别的公司签约。

    如果签约的,将要承巨额的违约金。

    当初林长乐在签这合同的时候,有注意到这一点。

    只是当时他是和未央签的这个合同,就没有去考虑太多。

    他是真没想到,今天被这合同给阴了。

    “呵呵!”林长乐明白,自己这是被坑了,他冷笑着对罗毅说道:“你等的就是我主动提出离职是吧?你要的就是我干了这些天,结果一毛钱都拿不到,是吗?”

    “我可没这么想,你要是这么认为的,那是你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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