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詹姆斯·麦迪逊

    第14章:詹姆斯·麦迪逊 (第1/3页)

    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1751年3月16日-1836年6月28日),美国第四任总统(1809年-1817年),美国开国元勋。

    詹姆斯·麦迪逊为一名共济会成员。曾担任州众议员(1776年)、州参议员(1784年-1786年)、大陆会议代表(1780年-1783年)、联邦众议员(1789年-1797年)和国务卿(1801年-1809年在杰斐逊总统下)。他还是北部联邦党人文件的起草人之一、民主共和党的组织者。 他与约翰·杰伊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共同编写《联邦党人文集》,是美国制宪会议代表及《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起草和签署人之一,亦被一些人视为“美国宪法之父“。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詹姆斯·麦迪逊

    外文名称:James Madison

    国籍: 美国

    出生日期:1751年3月16日

    逝世日期:1836年6月28日

    毕业院校:普林斯顿大学

    职业:律师、政治家、思想家

    主要成就:第二次美英战争;保卫了美国的共和制度;为美国赢得彻底独立建立了功绩。

    出生地:弗吉尼亚州康维港

    信仰:圣公会

    代表作品:《美国宪法》《联邦党人文集》

    所属政党:民主共和党

    个人概述:

    麦迪逊是美国第四任总统,出身于南方大种植园主家庭。少年好学,青年时期即投身于独立战争。曾担任州众议员(1776年)、州参议员(1784年—1786年)、大陆会议代表(1780年—1783年)、联邦众议员(1789年—1797年)和国务卿(1801年—1809年在杰斐逊总统下)。毕业于新泽西学院(后改名为普林斯顿大学),是革命的活跃分子,但是身体太弱,没有资格参军。他学习历史和政府的课程,法律读的很好。

    基本信息:

    生卒年月:1751年3月16日生于维吉尼亚州康维港(PortConway,Virginia)

    1836年6月28日逝于维吉尼亚州蒙彼利埃(Montpelier,Virginia)

    总统任期:1809年3月4日—1813年3月4日

    1813年3月4日—1817年3月4日

    职业:律师

    身高:164cm

    所属政党:民主共和党

    宗教:圣公会

    第一夫人:多莉·派恩·托德(DolleyPayneTodd)

    副总统:乔治·克林顿(1809年—1812年)埃尔布里奇·格里(1813年—1814年)

    早年历程

    年轻时,麦迪逊差点失去自制力。他在1774年(他那时23岁)写给威廉。布拉福德的信中说:“我既没有耐心去听,去交谈,也没有耐心去想想与之有关的事。因为我如此长时间地,如此缺乏目的地与人争论,指责和嘲骂他人,以致我连基本的耐心都没有。”麦迪逊因为弗吉尼亚的圣公会对施洗传教士的监禁作出了强烈的反应。他对秩序的感觉被英国圣公会教徒的放荡和懒惰所冒犯。他认为这些教士傲慢、无知而且流氓成性。麦迪逊将这些教士与他在普林斯顿遇到的长老教会成员相比,发现后者真诚、积极,让他敬佩。

    麦迪逊离开弗吉尼亚去求学的理由是,这里的学校—威廉和玛丽学院此时由不称职的圣公会教徒管理。在麦迪逊上学时,曾经在这一学院任教,对杰斐逊和威廉·斯摩曾经很有帮助的教师已经离开。这所学校后来在杰斐逊当政时又复兴过,不过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当16岁的麦迪逊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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