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八章:案情有些复杂
第三百六十八章:案情有些复杂 (第2/3页)
明作风问题,并且她还在出事前三天去过王如月所住的地方,并且和王如月发生了肢体冲突,而案发当天她也承认她再次跟踪龚明去了王如月所住的小区,但是她没上去,而是在楼下等到龚明离开后她也离开了,不过她证实龚明当天是带了三十万去找王如月的,这三十万是她从银行取出来的,我们也到银行证实了这一点,案发的前一天汪纯确实在银行取了三十万。”
“你刚刚提到还有半枚指纹是怎么回事?”
“我们在现场提取到的,是一个电池,王如月房间里的一个闹钟上面的电池,我们怀疑那个饭馆的老板听到有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就是电池掉在地上的声音,我们在这块电池的负极上提取到了半个指纹,但是经过比对,不是龚明和汪纯的,也不是死者王如月的。”
“电池?闹钟上的电池怎么会掉到地上的,如果是凶手,那也就是说龚明和汪纯没有撒谎,凶手是另有其人,可是他动闹钟是做什么?那现在你们刑警支队这边是什么意见?还有老杨你这边是怎么回事?”
“是这样的,刑警队这边并没有排除龚明和汪纯的嫌疑,现在两人都被我们控制了,但是崇川区府那边跟我们沟通希望我们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能不能先放了龚明,他手上有个重要的项目,哪怕是让他和其他同志交接一下,当然区府那边是希望能够让龚明来完成这个项目,然后再处理。”
“局长,我这边是想申请让市局法医处的同志重新对王如月进行二次尸检。”
“为什么?第一次尸检有什么问题吗?”
“有疑点,王如月是死了三天之后才被发现的,当时发现的时候王如月是手脚都被捆绑,脖子上缠绕着一条领带,而王如月也确实是窒息而死,另外脖子上也确实有领带的勒痕,但是勒痕很浅,而且我问过法医,法医告诉我说如果是死者生前被捆绑的话,那凶手在杀她的时候,她的手腕和脚腕上都应该有反抗伤,可是事实上是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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