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就说有人当众抢劫
第四十四章,就说有人当众抢劫 (第2/3页)
解释。
“这邱家老三家的这是不当人呐。”一个住邱家隔壁的婆子,也跟着唾弃。
“杏子的主家银钱你都敢拿,你这不是找死吗?”
“可不是,这人真是要钱不要命。”
孙梅看到苏青秋的时候控制不住就是一个咯噔。
她哆嗦着走了出去了直到走上前才唯唯诺诺说:“我可不是抢了你们家的银钱,我拿的就是杏子的孝敬钱。”
对,这是她侄女给她这个做婶婶的孝敬钱,可不是拿谁的。
苏青秋轻掀眼皮面无表情的看了她一眼。
“我怎么不知道签了卖身契的人还需要孝敬长辈?还有,你又算哪门子的长辈?你口中的杏子可是我花了重金买回来的。
她自签卖身契,被你们卖掉那一刻起她就不是你们家的了,所以她该孝敬也是孝敬我。
拿我的零钱来孝敬你自己胆子可真大,你是不知道衙门的大门往边开是吗?”
苏青秋话落,一旁看热闹的纷纷起哄:“对对对,快把她送去官府,这人不当人,买了侄女还想吸血。”
“你这主家还挺好。”
苏青秋……
孙梅原本想打的主意就是先把钱拿走,料想知道主家夫人也不可能为了几两银子就找她麻烦。
可没想到这人压根是不吃亏的性子,一来就说把她送官府。
她去官府了名声全毁了。
越想越怕,胆战心惊的拦人:“别,别报官,我错了我错了,我再也不会抢这死丫头的东西了。”
苏青秋:“你说错了就行了?
孙梅一顿把怀里的几两银子拿了出来,:“我……我把钱还你,求求你了别报官行吗?”
她要是真因为这几两银子被关,她家男人不休了她,怕是她这样在县城出门都活不下去。
苏青秋可不管她在县城能不能活下去,或者进了官府会不会被休。
她的人生信条秉承着别人欺我,双倍奉还。
所以拿了她的钱还回来就想了这事儿想都别想。“还了钱以为就万事大吉当什么也没发生过?浪费我的时间不用算,呵~,刘大还等什么?去报官。”
“就说有人当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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