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租税真相

    第78章 租税真相 (第2/2页)

,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在朱元璋看来,当官的(食禄之家)家庭和老百姓(庶民)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并且还分得非常清楚。而且,不但见任官有这个特权,普通乡绅也享受这个特权。

    洪武十二年(公元1379年),朱元璋又下令:“自今内外官致士还乡者,复其家终身无所与。”连在学的学生、生员之家,除自己本身外,户内也可以优免二丁差役。

    这样,现任官 、乡绅、生员都可以逃避租税,豁免差役。如此,交纳租税、承担差役的义务便完全落在了穷苦老百姓身上了。

    而且,他们不仅承担本身属于自己的一份,而且连原本属于官僚士绅的一份,也一并承担下来了。呜呼哀哉,当一个普通老百姓,活得真艰难。

    这就造成了处于多数人口的穷苦百姓,供养处于少数人口的权贵阶层,这就使得土地兼并愈发严重,而土地愈集中,老百姓的租税愈沉重,生活愈困苦。

    然而,老百姓的这一负担却被朱元璋认为是应有之分,是应尽的义务。如果老百姓不遵从的话,他朱元璋便会举起手中屠刀。

    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他在户部晓谕两浙江西老百姓的榜文中说:“为吾民者当知其分,田赋、力役出以供上者,乃其分也。能安其分,则保父母妻子,家昌身裕,斯为忠孝仁义之民,刑罚何由而及哉。

    近来两浙、江西之民,多好争讼,不遵法度,有田而不输租,有丁而不应役,累其身以及有司,其愚亦甚矣。曷不观中原之民,奉法守分,不妄兴词讼,不代人陈诉,惟知应役输租,无负官府。

    是以上下相安,风俗淳美,共享太平之福。以此较彼,善恶昭然。特谕尔等,宜速改过从善,为吾良民,苟或不悛,不但国法不容,天道亦不容矣。”

    看看朱元璋如此之嘴脸,吃老百姓的,穿老百姓的,反过来还说这是老百姓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