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萝卜大棒
第76章 萝卜大棒 (第2/2页)
外,因为这些旧地主熟悉地方的民情,所以他们收粮和运粮要比其他官吏更有效率一些。而且,由于省去了地方官吏向地主收粮这一步,使得收粮环节少了很多中饱私囊,所以收到的粮食还更多了。
于是,朱元璋规定每收粮一万石的地方,任命纳粮最多的四个地主做粮长,管理本地区的收粮运粮。
如此,做粮长、做官吏的旧地主和新贵族、新官僚的新地主,构成了新王朝的统治集团。
而对于那些不肯合作的顽固旧地主,朱元璋则是想尽各种办法削弱他们的势力,送他们下地狱,陪伴已经覆灭的元朝。
一种惯用的方法是利用朝廷权威强迫这些地主迁徙,让他们离开原有的土地,集中到濠州、京师、山东、山西等地,釜底抽薪,从根本上消除他们对原有地方的影响力。
另一种则是更为狠辣,假借种种政治案件进行株连,将这些盘踞在地方的旧地主一网打尽,抄家灭族。
洪武朝的几桩大案,比如胡惟庸案、蓝玉案、空印案,整整屠杀了几万户、十几万人,这其中就有被大案牵连的旧地主。
单说一个小案,就因为地方上一个皂吏逃亡,朱元璋就挥舞屠刀灭了几百家,杀了几千人。
洪武十九年,朱元璋在公布这个案子时说:“民之顽者,莫甚于溧阳、广德、建平、宜兴、安吉、长兴、归安、德清、崇德蒋士鲁等三百七户。且如潘富系溧阳县皂隶,教唆官长贪赃枉法,自己挟势持权,科民荆杖。
朕遣人按治,潘富在逃,自溧阳节次递送至崇德豪民赵真胜奴家。追者回奏,将豪民赵真胜奴并二百余家尽行抄没,持杖者尽皆诛戮。沿途节次递送者一百七十户,尽行枭令,抄没其家。”
这些不听从朱元璋诏令的旧地主基本上都被诛杀了,他们的财产和土地被官府没收,然后再由朱元璋赏赐给新贵族、新官僚、新地主。
如此,借用屠杀的手段改变了土地的持有,推动了社会财富从旧政权向新政权进行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