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封禁明教
第72章 封禁明教 (第1/2页)
在元朝末年近二十多年的混战中,红巾军作为反抗朝廷的主力,一直宣传和标榜的是“明王出世”“弥勒降生”,吸引了一大批底层老百姓加入义军,起兵反元。
作为依靠红巾军起家的朱元璋,自是知道这类末世预言、秘密组织的意义和威力,因为他自己本身就是从这一套预言和组织中获得一飞冲天的机会,从而成为一统华夏、创立大明的九五之尊。
既然朱元璋已经成为了“大明”的开国皇帝,自然是希望把这一份家业传给子孙,让皇位永远地在朱姓皇族中传承下去。那么,为了保证顺利地传承皇位,朱元璋自然不希望他人再依靠“明王出世”“弥勒降生”这一套预言推翻朱姓王朝的统治。
而且,“大明”已然成为新朝的国号,自然要保持和维护它的尊严,自然不能再和“明王出世”“弥勒降生”这一套乱臣贼子用来造反的预言口号混在一起。
因此,“大明”在建国的第一年就向全国颁布诏书,禁止一切邪教传播,尤其是红巾军信仰的白莲社、大明教和弥勒教。
紧接着便是把这条诏书写进《大明律》,变为具有威慑力的法律条文。《大明律·礼律·禁止师巫邪术》规定:“凡师巫假降邪神,书符咒水,扶鸾祷圣,自号端公、太保、师婆,及妄称弥勒佛、白莲社、明尊教、白云宗等会,一应左道乱正之术,或隐藏图像、烧香集众,夜聚晓散,佯修善事,煽惑人民,为首者绞,为从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
而且,《大明律》除了明确信奉邪教的刑罚外,还对法律条文进行了一定的解释:“端公、太保降神之男子,师婆降神之妇人。白莲社如昔远公修净土之教,今奉弥勒佛十八龙天持斋念佛者。明尊教谓男子修行斋戒,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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