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06章 以前没有现在有了。
第3306章 以前没有现在有了。 (第2/3页)
,没有这个规矩。”
李慎一声令下,立刻上前几名衙役将周松林按倒,又搬过来刑凳。
周松林挣扎着对李慎喊着。
“哼,你一个市井无赖懂得什么律法?给本王打。”李慎哼了一声对着衙役一摆手。
“那个....启禀纪王殿下,好像律法里真没有这条。”一旁的裴行俭来到近前低声提醒。
“没有么?民告官随便告?本王怎么记得有杀威棒这一说法呢?”
李慎愣了一下,他的记忆力的确有杀威棒一说,尤其是民告官都要先打一顿。
难道是自己的记忆记差了,或者是有什么偏差了不成?
自己还记得在某某十大酷刑里面,还有滚钉板的呢,当时李慎就对这种封建酷刑极为深恶痛绝,连续带着批判的眼光看了好几遍。
“启禀殿下,律法里真没有,大唐律民告官必须自下而上逐级申诉,擅自越级告状,告者与受理官各笞四十,匿名告发者流二千里 。
若是遇到重大冤屈可挝登闻鼓、上表、邀车驾、立肺石,官员必须立刻受理此案,拒绝受理者罪加一等,最轻杖刑六十,直诉者不因犯上罪受刑。
不过若越诉或诬告,则分别处笞四十或反坐其罪 。”
裴行俭将律法简单的给李慎解释了一遍,大唐律法是华夏第一本最早最完善的律法。
因为当时的万国来朝,这一版本传遍了世界各地,成为各国律法的范本。
现如今说的那些所谓的公元前世界第一早的律法其真实性都有待考证,很有可能是为了打压华夏文化的一种手段。
对于裴行俭的解释倒是通俗易懂,李慎也听的很明白。
他也没有想到自己脑子里的杀威棒在唐朝居然不存在,而且律法还这般人性化,居然可以随时告官。
重大冤屈还可以敲登闻鼓,那所谓的邀车驾恐怕就是拦官员的马车,这其中应该也包含圣驾吧?
至于说最后的那个立肺石李慎听都没听过,也不知道啥意思,不过听着应该很厉害的样子。
“原来如此,不过本王既然已经下令,那便继续执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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