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八章 痞子文学?先锋文学!

    第五百四十八章 痞子文学?先锋文学! (第2/3页)



    甩掉心头的杂念,姜玉楼重新将注意力集中在手稿上。

    王硕的小说在当今这个时代,可以说是标新立异,非常不符合潮流。

    为什么?

    因为这部小说中有一个重大突破,或者说对当今的文学乃至整个思想观念的挑战,那就是以一个流氓罪犯为主角,而且是第一人称。这个真不得了,前所未有,极具颠覆性。

    因为在华夏人的文学观念里,坏人是不能做主人公的,更不能用第一人称,第一人称等同于作家的视角,“我”的想法也因此等同于作家的想法。

    实际上在后世,以罪犯为主角的文学作品也是少之又少。

    回到故事本身,全篇作品阅读下来,似乎可以当作是一篇男人的罪己诏和忏悔录:

    “主角”是一个游手好闲的无业青年,他和同伴日常的营生就是搞仙人跳,去酒店房间敲诈嫖客,以自己的女性朋友为诱饵。这时候他认识了女大学生吴迪,后者很快爱上了玩世不恭的他,但“主角”对她只是玩弄,被辜负的吴迪变得堕落,她出卖肉体,并在精神错乱中自杀,她的自杀有殉情的成分。

    “主角”后来被判刑,三年后刑满出狱,并去往南方某海滨城市度假。这个时候他遇到了女大学生胡亦,亦的意思是“也”或“同样”,两种命名都是在暗示,这个女生和吴迪的命运具有相似性。胡亦被两个装成作家的男青年(其实是通缉犯)强暴了,她自暴自弃,觉得自己已经“完了”,“主角”劝说她,送她离开这个地方,并去找两个男青年算账。“主角”通过拯救胡亦,而获得自己灵魂的救赎。

    故事看着特别简单吧,而且后世的读者,尤其是女性读者,大多不喜欢王硕的作品。

    为什么?

    因为王硕很多小说中的女性形象,在用后世的世界观看来就显得怪异。他小说中的女孩都有恋爱脑和强烈的慕男倾向,她们往往都是清纯和痴情的,喜欢痞子式的男青年,对于现在人所谓“渣男”仿佛情有独钟。虽然女孩喜欢坏男人这种情感模式中,蕴含着某种生理与文化的秘密,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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