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 企业融资难的现状与原因

    3.4.1 企业融资难的现状与原因 (第2/3页)

市场融资门槛,上市难度较高,自然也很难实施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无奈之选。从融资渠道来看,债权融资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权及民间借贷三种。

    我国政府对企业发行债券有严格限制,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发行,中小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非常不现实。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筒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文件中关于企业发行股票、债券融资的条款,使中小企业无法通过资本市场成功融资。

    (2)缺乏完善的金融体系

    我国金融机构以银行为主,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具有绝对垄断优势,此外,还有很多地方政府成立的中小银行。商业银行尤其强调风险及成本控制,面对信用等级低,偿还能力差的中小企业,很多银行不愿意为其提供贷款。

    (3)银行与企业之间缺乏长期合作关系

    银行的强势地位使其长期以来并不重视客户关系管理,即便近年来这种情况有所变化,但也仅限于和大型企业客户合作,对中小企业缺乏足够重视,更不会和中小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信任关系。

    (4)中小企业融资无制度保障

    银行为企业提供贷款时为了降低风险往往会提出很多限制条件,例如抵押担保。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从银行成功贷款的中小企业就是因为提供了抵押担保,然而能够提供抵押担保的中小企业并不多。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滞后,信用担保机构缺位及无序竞争等问题普遍存在,导致中小企业融资得不到有效担保。信用等级较高的中小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可以以更少的抵押物获得更多的贷款额度,但因为我国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不完善,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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