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2 对赌协议的常见条款

    2.6.2 对赌协议的常见条款 (第2/3页)

,关于非财务业绩的条款内容不应该过于细节化,应该具备一定的弹性。

    ◆关联交易

    在投资行为发生之后,为了防止目标企业进行利益输送而损害投资方的利益,双方往往会在对赌协议中添加关联交易条款。所谓关联交易条款,即投融资双方约定目标公司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发生违反相关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如果目标企业违反相关条款的规定,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就需要按照约定比例将关联交易金额作为对投资方的赔偿。

    ◆债权和债务

    在投融资行为发生之前,目标公司可能存在某些债权和债务。为了维护投资方的利益,应该将这部分内容清楚告知投资方,以免投资方受到牵连。因此,对赌协议可能包含与债权和债务相关的条款。投融资双方可以在条款中进行约定,如果目标公司存在未披露的担保、债务等,在实际发生赔付后,投资方有权要求赔偿。赔偿公式为:债权债务赔偿公式=公司承担债务和责任的实际赔付总额×投资方持股比例。

    ◆竞业限制

    关于竞业限制的条款指的是目标企业在成功上市及参加其他的并购活动之前,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等不能通过公司或其他关联形式参与与目标企业有竞争可能的业务。

    除以上提到的情形外,下列两种情形往往也会被列入竞业限制的条款当中:其一,目标企业的创始人或中高层的管理人员如果离职,离职后的几年时间内不能够从事与企业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其二,目标企业的主要创始人或实际控制人在融资活动发生前是否有未到期的竞业禁止条款。

    ◆股权转让限制

    股权转让限制条款指的是条款约定的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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