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6章:雟州有冤案

    第1126章:雟州有冤案 (第2/3页)

    在历史记载中,又过了几年,张审肃那两个儿子张瑝、张琇,一个十一岁,一个十三岁,从岭南“逃回了”洛阳附近。当时杨汪已经升任殿中侍御史,并且改名叫杨万顷。就在杨万顷纵马奔驰之际,被张瑝、张琇二人埋伏的“绊马索”绊倒,杨万顷堕马,身受重伤。

    兄弟二人走上前去,手起刀落,为父报仇。

    然后,他们又准备前往剑南道,找陈篡仁报仇。可惜没走多远,就被地方官抓住了。

    本质上,这又一个“徐元庆案”,立即引起了朝野震动。

    其实此案的蹊跷还是相当多的,岭南道是朝廷罪犯的主要流放地。若那么容易逃亡,还不早就跑光了?

    一个十一岁、一个十三岁的孩子,能从岭南道逃回洛阳,不用问,是有同情张审素的人在或明或暗的帮忙。

    躲在暗处之人的小算盘也很好猜。

    对于这种“为父报仇”的案子,朝廷虽然不鼓励,但都是从宽发落的。

    贞观年间,绛州有个叫卫无忌的女子,其父为同乡人卫长则所杀。于是乎,卫无忌在一次宴会上,用一块板砖击杀了卫长则,并且向官府主动请罪。最后,唐太宗不但免了卫无忌的罪,还嘉其孝烈,给田宅嫁妆。

    唐高宗时,濮州有孝女贾氏,父亲被同族人杀害,她发誓不嫁,将弟弟抚养长大,以报父仇。待弟弟杀了仇人之后,她取仇人的心肝祭奠亡父,又欲代弟服罪。高宗皇帝知道后,哀怜这姐弟俩,给予特赦免罪。

    还有徐元庆案,在没有崔耕影响的世界里,是“杀其身,旌其节。”

    按照这些先例来看,张瑝、张琇这二人被处死的可能性并不大。他们还没成年,这又是一条免死的理由。

    当时天下的大多数人,也都是这么想的。

    但是,李隆基为皇,却专门下了一道旨意,认为“复仇虽礼法所许,杀人亦格律居存。孝子之情,义不顾命,国家设法,焉得容此!杀之成复仇之志,赦之亏格律之条。杀人而赦之,此途不可启也。”

    最终,李隆基下旨处决了张瑝、张琇二人。

    这个处置就太混账了,人家老爹被冤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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