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法理不外乎情理

    第四十五章 法理不外乎情理 (第2/3页)

“在下以为,一人的贫穷与品行,不一定与盗窃一事相干。若是单单论贫穷与品行,这天下当有多少贼人?在没有确切的证据之前,是绝对不能将此人定为犯人!”

    张仪一愣,没想到他的话与自己所想相差甚远;不过他并没有话,继续听着。

    “玉璧丢失,本不算大案,只要搜集人证、调查口供,迟早可以水落石出。更何况,那些以别人品格为判断犯罪依据的人,本身品性就有问题,他们的话决计不可信!”

    这句话到了张仪的心坎里,若是当初有人这么帮他话,恐怕自己也做不到如今的位置吧!

    “但如果……”张仪再次提高了声音,“如果这人真的窃了玉璧,你该当如何?”

    昭云反问道:“相邦,敢问这玉璧对我而言,是重要物什,还是寻常的玩物?”

    “若是重要物什,该当如何,若是寻常玩物,又该当如何?”

    昭云缓缓道:“回相邦,若是重要物什,家奴久随主家,岂会不知?明知故犯,当以家法惩处!若是寻常玩物,与我而言不过袖口之风,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只需点拨那家奴一番,休要声张,家奴定会忠心耿耿,誓死效忠!一玩物换了一人永世忠诚,如何不好?”

    “所谓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若是因为自己的失察而导致别人无辜蒙冤,这世间还有多少人会相信公理?”

    张仪久久不言,看来自己是估计错了,这个少年与昭**本不是一路人,难怪会跑到秦国来。

    “好个‘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樗里疾眼睛发亮,这句话所表明的就是一个“实事求是”,用在这时是恰到好处,“若为秦吏,此句当为标杆!昭云,此话乃是何人所?”

    昭云狂汗,却只能敷衍道:“此话乃是我族中长辈所言,据他曾游历天下,到过宋国,有个名叫宋慈的令史(验尸官)所。他要求断案定讲究证据,不可胡乱推测,故而出了此等话来。”

    “非尽责之吏,难出此言啊!”樗里疾感慨道。

    张仪亦是附和的点了点头,而且这个叫宋慈的话也很符合现在的秦律;当今秦律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犯人是谁,是绝对不能随便结案的。

    当然,严刑逼供一事也是存在的,只是大家不明言罢了。

    昭云此言异于昭阳,超凡脱俗,没曾想竟是自己失态在先……

    不过测验还没有完,张仪脸色稍缓,道:“此举甚不合理,秦法中窃人财物者,自有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