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独行大盗
第六十五章 独行大盗 (第1/3页)
地处济春交界的南泉乡治安状况较为复杂,小偷小摸的治安案件时有发生。
今年元月份以来,南泉辖区内318国道沿线9个村多次发生白天攀爬入室盗窃案,特别是4-6月份期间,犯罪份子猖狂作案,短短两个月时间,作案20多起,涉案金额10多万元。
这可急坏了南泉派出所负责人张建明,他加班加点,亲自带队勘查现场、走访群众,在大量掌握情况后,把这些案件定性为系列入室盗窃案,并案侦查。
6月8日,南泉派出所又接到一起入室盗窃案的报警,一家外出打工的积蓄5万元全部被盗走。
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后,认为这起案件与以前发生的多起入室盗窃极为相似应为同一人所为,面对受害人无助又期盼的眼神,张建明等在场民警感到了肩头的重担,暗暗发誓一定要侦破这一系列入室盗窃案,为群众挽回损失。
南泉派出所一边加紧侦查,一边积极向县局汇报,反映案情,争取县局重视与支持。
县委委员、副县长、公安局长周林,姜建安政委、副局长朱洪、刑侦大队长张德贵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周林同志指示成立破案专班,从刑侦大队重案中队、南泉派出所等单位抽调精兵强将参与侦破。
他还亲自带领刑侦部门破案能手高勋等到南泉派出所指导破案,增强了民警对破案的信心。
专班成立后,办案民警立即深入村组,在走访了100多名群众、回访29个现场后,得到了嫌疑人的大致特征:男性,年龄40岁左右,身高约175CM,皮肤较黑,本地口音,作案时经常上穿天蓝色长袖衬衣或白色长袖衬衣,下穿灰色或深色长裤,脚穿平地球鞋(有菱形花纹)。
作案规律:一人作案,时间集中在上午,攀爬入室,不携带作案工具,窃取财物以现金、首饰、日用品为主,被人发现后以收鸡、捉蛇为托词,且作案后掩饰作案现场。
高勋在得到嫌疑人的大致特征后,带领民警加大了回访力度,在李德村回访时,李某反映4月11日与嫌疑人发生过正面冲突,对嫌疑人面部特征印象深刻。
6月8日在周冲村回访时,周某反映曾与嫌疑人碰面过两次,对嫌疑人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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