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十七章 喜见被拐卖的儿子
第二百十七章 喜见被拐卖的儿子 (第2/3页)
姓周,不会是巧合吧!”付所长解释。
“你马上核实。”高勋大队长提醒说。
“好的。”付所长这边答复完高勋大队长,那边拿起手机拨通民警小马的电话,布置核查工作。
经办案民警核查得知,周家英,女性,济城县横岗山办一尖村路边队人,是拐卖儿童案件的主犯之一,是横岗山村周招弟的姑妈,之前以做媒棍(红娘)为业,近几年来转行为那些无生儿子的夫妇介绍男孩子的买卖。
招弟儿子海生的事,是她直接插手促成的大买卖。招弟被判刑后,儿子海生随外公外婆生活,她得知哥嫂生活困难后,千方百计游说哥嫂,她收养了海生,禁不住金钱的诱惑,又将海生以十万元卖给了一个五十多岁的男子。
民警循线追踪,最后得知海生被卖到边邻的梅岭县一个名叫林育贤老师的家里。
一天下午,付所长带民警小马在辖区派出所民警的带领下,敲开了这位老师的家门。们林育贤看见民警追查上门来,觉得纸包不住火了。
他只好向办案民警诉说了自己的苦衷:“我今年六十有一了,原是梅岭一中心学校的校长,三代单传,十年前因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第四胎被教育局开除,五年前四岁的儿子因白血病夭折后,为了在宗亲父老面前有面子,就托人花十万元将与儿子差不多年纪的海生买过来,当真儿子一样照顾。
对外使用原儿子的名字,继续叫欣欣。我虽然不教书了,夫妻俩在楼下开铺做点小生意,这里是县城商业街,楼下二、三、四层楼都出租了,每个月有2000元租金收入,我有三个女儿,大女儿、二女儿在沿海工作,三女儿在乡镇一间小学教书,欣欣现在县城的二小读书。”
林育贤请求办案民警转告招弟:“海生在我这里生活得很好,居住的这幢楼将来也由海生继承,海生生父生母生活困难,无法抚养海生,不要打扰海生的幸福生活,让海生继续生活在我家里。”
海生有下落了!付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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