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好人”的谎言
第一百六十一章 “好人”的谎言 (第2/3页)
时也确认了报警男子确系周某锋本人无疑,因为周某锋在金川镇、白沙镇等周边乡镇较有名气,所以认识他的人还不在少数,甚至连死者的家属与他也相互熟识。
此刻,赶到医院的死者家属情绪异常激动,他们一致要求民警交出凶手,因为在他们看来,送老人来医院的三个人就是“杀害”他们亲人的凶手。
民警好言相劝,尽力平服他们的情绪,并承诺一定尽快抓获真凶,还死者及家属一个公道。
死者家属的直言虽然是惯性思维所致,但没有证据的话,办案民警是不可能随声附和的。
在办案民警看来,送老人来医院的三名男子是否“出于道义救人”尚不可知,但有三个疑问却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其一,以事故发生地为起点,周某锋等人完全可以继续沿国道308线往白沙镇方向行驶,一是因为去天楚往白沙镇方向是顺道;二是如果要抢救伤员,白沙镇医院离事故地点要近一些,而周某锋等人为何舍近求远,反其道而行之呢?
其二,与周某锋一同出现在医院监控视频的另外两名男子是谁?他们三个人中间到底谁才是真正“驾车救人”的司机呢?是那个报警的周某锋吗?更耐人寻味的是第三点。
根据民警走访调查所得到的信息,周某锋与死者及其家属是相互熟识的,那周某锋为何要在5日清晨打电话报警,求助公安机关来寻找死者家属呢?
根据医院抢救老人的记录、以及县局法医提供的尸检情况,视频侦查小组着重对12月5日清晨5时至6时许期间,进出入金川镇、白沙镇、两路乡的视频信息进行了排查。
走访调查小组则根据视频侦查小组反馈的信息,对可疑车辆、人员进行了逐一排查,均没有发现可疑问题。
案件侦查进入到第二天,所有疑点都集中到了周某锋身上。12月6日上午,办案民警再一次电话询问周某锋情况时,他告诉民警,自己昨天清晨驾车救人后,觉得再开车出门不吉利,于是便将车停放在了自己家中,而自己则是坐上当天上午8点的大巴去到了天楚。
他还主动要求民警去他家查看自己的车子。按照专案组“不漏一车”的要求,办案民警立刻赶往周某锋家中,对其所驾车辆进行了仔细的检查。检查的过程中,民警发现这台牌号为天AXXXXX的银色越野车已经很旧,车身上除了一些旧的破损印迹外,没有明显的碰撞痕迹。
难道这台车不肇事车辆?但是很快,细心的民警在这台车的右前大灯底部,发现了一小块透着蓝色底漆的破损痕迹,而这块缺损的痕迹竟与民警在事故现场提取到的一小块漆片完全吻合,这不免让办案民警精神为之一振。看来,这台车就是“12.5”案的肇事车辆。
在之后询问周某锋家人时,民警又确定了几点重要信息,一是这辆牌号为天AXXXXX的越野车确为周某锋所有;二是12月4日周某锋驾驶该车外出,原本计划第二天去天楚办事的他,却在12月5日上午7时许又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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