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同归于尽
第十二章 同归于尽 (第2/3页)
男子回想起了十几年前的时光。
当初的男子是一个优秀的共和国军人,曾多次得到部队嘉奖,本来前途无量。但他的女朋友出国之后,为了和女朋友长相厮守,提前退役通过蛇头的介绍,偷渡到了大洋彼岸的美利坚合众国。
虽然身无分文,也没有护照和正式的身份,甚至还要时时刻刻躲着街上的警察,但女朋友对他很好,这让他体会到爱情的甘甜。
女朋友在一家医院工作,男子则偷偷的打黑工赚钱,两个人一起住在贫民窟里,直到生下一个可爱的小宝宝。
某日,刚刚赚了一百美金的男子兴冲冲的去医院找自己的妻子,在他推开房门的那一刻,看到一个白种男子正趴在妻子的身上,而妻子已经昏迷了。
男子怒不可遏,挥舞着拳头就把白种男子暴打一顿,男子逃跑了,妻子被送进了急救室。
当男子问起医生妻子的伤情之时,被告知妻子已经陷入多器官衰竭的危险当中,这种情况只有在经历了惨无人道的折磨和殴打之后才会出现。
男子很快就知道了仇人的身份,因为这个白种男子是纽约州的名人,他正在竞选参议选,照片挂的满大街都是。
就在男子找律师要控告他的时候,却被警察给扔进了监狱,罪名是:非法滞留和偷渡。
在监狱中,男子受尽了折磨,被黑人和白人罪犯殴打,而且坏消息一个接着一个:先是病重的妻子因为“脑血管栓塞”而突然死去,紧接着尚在襁褓中的儿子也被人从慈善机构带走,莫名其妙的就是失踪了。
这个时候,参议员先生派人到了监狱,很直白的告诉男子:他已经是参议员了,不想再多事,只要他保证把这件事情忘记,参议员先生就把他从监狱放出去。否则的话,他儿子的安全谁也无法保证。
为了儿子,男子忍气吞声的答应了参议员的要求,很快就从监狱出来,很快就见到了莫名其妙失踪又莫名其妙被扔在家门口的儿子。
男子试图带着儿子离开这个繁华的都市,却是半途之中被黑帮劫了下来。黑帮告诉他:“你哪里都去不成,只能在参议员先生的眼皮子底下,要不然的话,当心你们父子的狗命。在这个西方人统治的世界里,杀死一对没有护照的偷渡客,比捻死两只蚂蚁都容易。
男子不得不在这个城市生活下来,含辛茹苦的一点一点把儿子带大。在这个充满了罪恶的贫民窟里,无论是墨西哥人还是东南亚人,都欺负软弱的男子,连他的儿子都经常被莫名其妙的打一顿。
男子从来也不敢还手,因为他还想给儿子一个比较光明的未来,不想给儿子留下任何不良记录……
可是现在,儿子已经死了,他最大的牵挂已经去了,再也没有什么好顾忌的了。
他要报复。
听到这里,小蓉子早已经汗流浃背:这个沉闷而又绝望的故事,把主人公的软弱和窝囊刻画到了骨子里,把华人在外所遭受的凄惨表现的淋漓尽致。
在那个华人处处受到歧视和欺压的世界里,没有希望,没有出路,只有默默的忍受直到死去。小蓉子艰难的咽了一口口水,添了添已经干裂的嘴唇:“男子所遭受的不公一个接着一个,看不到一点点的希望,所有的委屈和不甘,若是爆发出来的话,必然是一场山呼海啸般的大动作……”
故事已经压抑到了极点,所有的屈辱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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