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媒大姐头(35)

    淫媒大姐头(35) (第3/3页)

直没有人接听。

    我装作什么都不清楚,回了个短信:“你是谁?是不是发错了?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手机提示对方已经收到短信,但我又等了十几分钟,却没有反应。

    我调出前几天接到“组织”电话的那个号码,发现和今天发短信的号码并不是同一个号码,眉头不自觉地皱了起来。

    他们是不是太谨慎了?每次联系都要换个号码?

    我一边想,一边打开招待所里配备的电脑,登陆上网,查找一下这个今天发短信的号码的归属地。

    和那天的电话一样,都是广州本地的无记名号码,没有什么线索。

    这条短信到底是什么意思?他们不等视频了吗?

    难道他们就能确定我一定能拿到视频,一定去和他们交易?难道他们不怕我反悔吗?

    带着疑问,我再次看了看短信,然后下意识地打开电视,调到广州本地台。

    时间干耗到中午,在前几条领导开会的新闻过后,我看到一条简讯。

    “本台讯,鉴于‘3·22大型组织卖淫集团案’出现重大新案情及大量新证据,已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责令广州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市中院在调查研究后决定接受抗诉,择日重新审理该案。有关该案的后续情况,请持续关注本台报道……”

    看到这里,我已经彻底震惊了。

    我没有听错吧?最高人民检察院?

    我知道,这个事件的背后一定是“组织”在运作。“他们”的动作之快,力度之大,让我瞠目结舌。

    好大的手笔!直接就搬出了最高检!虽然我不太清楚法检系统的运作规范,但光从“最高检”的名称上就能判断出来,这并不是普通人物能够左右的!

    而由“他们”联合起来的“组织”,到底有多庞大?

    我要面对的,究竟是个什么怪物!

    “您有新的短消息,请注意查收。”就在我胡思乱想时,我的手机响了起来。

    我扭了扭因为震惊而稍微僵硬的脖子,掏出手机,看到一个号码。是早上给我发短信的号码。

    “审理日期,由君定夺。珍重珍重!”

    我明白了。真的是“他们”。[WWW.kans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