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神秘的按钮
第九十九章 神秘的按钮 (第2/3页)
半个月后,一封举报信送到了陈德远所在单位的纪委,陈德远立即被暂时停止工作,接受调查!
举报信的核心是举报陈德远收钱不办事,举报陈德远收受礼金一万块以后并没有完成项目的审批工作,反而直接停止了审批工作!
按照2006年的受贿罪标准,陈德远受贿一万块,如果查证属实,陈德远将被判至少一年有期徒刑,相应的工作和政治前途都没有了!
对于这种无法查证的事情,涉及案情又只有当事人双方两个人在场,根本就无法查证是否属实或者不属实!
但是一旦开始查证,按照国人的习惯,肯定愿意相信陈德远是确实收了钱没有办事,否则企业为什么会冒风险去举报陈德远,毕竟举报后,该企业的项目审批会经受更加严格的审查,后面来的干部也不敢随便放松条件通过该企业的申报事项!
有时候调查工作会先入为主的认为陈德远是有罪的或者是有过错的,然后来求证举报事项是否属实,而陈德远在被控制的情况下需要自证自己的清白!如果陈德远能够证明自己是无辜的,那事情就非常简单;如果陈德远不能证明自己是无辜的,那陈德远就要解释别人为什么会举报他,如果陈德远不能说出信服的理由,陈德远至少会长期被冠上嫌疑犯的身份,而且会很长一段时间会带着这种身份生活!
现实的情况是,陈德远确实无法自证清白,企业送的是现金,金额又不大,银行也没有记录,但是也无法给陈德远定罪,毕竟企业提供的证据除了一封信以外,并没有什么实物的证据来证明,这件事最后的结果就是陈德远被调离原岗位,另外派了两名工作人员过来负责陈德远的工作,审批程序也强化了相互监督的要求!
陈德远虽然没有受到处分,但是对他的影响还是很大的,首先他的工作收到了影响,个人的道德和品格受到了质疑,个人的政治前途基本上被停止了!
事情永远都带有戏剧性,由于那家企业最后的项目还是没有批下来,因此这家企业相继又举报了当地的相关领导,在后续侦办过程中,这家企业的负责人承认了诬陷陈德远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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