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一章 印记

    第二百零一章 印记 (第3/3页)

几个字其实就是代表了文化水平高。同样有一笔好字其实就是素质修养好的标志。此外,写字看是事小,其实关系重大,因为古人认为“字如其人”、“著字识人”,写字很是能反映一个人的内心世界、处世态度和价值旨求。

    一个人写字楷法遒美,反映出一个人笔力遒劲富于美感,进而反映出一个人风骨遒劲唯美至善,最终反映出一个人秉性刚直不阿,做事严肃认真,一丝不苟,而这对于今后以当官为目的的士子们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反之,一个人写字浮皮潦草,反映出一个人性格得过且过,做事马马虎虎,敷衍草率,这对于父母官来说是最要不得的。

    因为一地主官的一言一行皆是“民命之所系,其用甚重而其义至精”,“一案之误,动累数人,一例之差,贻害数世,岂不大可惧哉”。字是一个人的门面,当然也是官员的门面。优秀的官员应是书法家,若不是那最起码是懂书法的人或书法非常讲究的人。

    所谓“判”,是指判词、判决书,要求“文理优长”。在大明,士人皆信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可谓文章千古事,文章高于一切,因此,以文论人、以文取人也就不言而喻了。

    而作为一名父母官平日里解决治下纠纷、断案判案自然是少不了的。在当时百姓文化水平普遍很低的情况下,识字知书达理的人很少,加上人们轻贱诉讼,畏避官司,因此,对于法言法语甚是陌生费解,在这种情况下,官员们要使判决书既要做到“理形于言,叙理成论”“论如析薪,贵能破理”;又要做到“心与理合,无隙可击”“辞共心密,无机可乘”;简单讲就是晓之以人动之以情,还必须比附援引,曲尽其意,深入浅出,明了易懂。

    以上种种皆是有志于科场为官的读书人所需要掌握的必不可少的技能。

    往日里这些书虽然张籍大多数看过,但是当时是以学习者眼光来看待的,现在要转变角色为教授者,自然要重新思考一番,在仔细研读一遍。